昨日笔者的多个微信群都在谈论一个话题: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文件征求意见重启,或将在近期正式面世。
这源于昨日的一则报道。报道称,这份监管新规较原来的版本作出了较多的调整,监管力度加大。而到了昨日晚间,更为详细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流传,相较于2014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此次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实行分类管理、对所投资的特殊目的载体对接的资产进行限制、禁止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均是新提法。不过,目前征求意见稿尚处于讨论阶段,并未最终确定,有传闻称正式版本预计10月份左右对外公布。
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今年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困境凸显,负债端成本难以快速下降,资产端投资收益却难以提高。在此背景下,如果监管新规又在准入门槛、业务类型、投向方面给出更严格的监管,势必会降低银行理财业务规模以及银行的价差收益。但对监管层来说,虽然此次流出的文件并非最终定稿,但透露出了金融降杠杆行动升级、防范交叉风险的监管思路。
近年来,银行业理财产品规模保持了高速增长。《2015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23.50万亿元,同比增长56.46%。
因此,笔者认为,对银行理财业务加以监管,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关键是怎么监管,如何防范风险。
我们看到,由于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金融创新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使得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促进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方式、发展战略正在或已经产生重大影响。
这种变化带来的风险早已引起了业界的普遍关注——早在2014年12月份,银监会就下发过《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做出了史上最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而化解银行理财业务潜在风险,真正落实风险承担主体,直接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可以说是该征求意见稿的核心思路。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在2014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形成的。
其实,对于如何对银行理财业务加以监管,业界也有很多讨论,并提出过一些建议,如要注意风险的防范,要根据理财业务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的全面控制,对冲处置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
另外,对于监管规则的调整要做好预期管理,绝不能急匆匆地推出某项政策,给整个行业来个措手不及,否则,带来的效果或许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