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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刷单军团”缘何敢到法庭叫屈?

http://www.newdu.com 2016/7/30 中国江西网 郭元鹏 参加讨论

  网购可别一味光顾好评多、销量高的店铺,这些业绩可能是靠“刷单”平台刷出来的。记者7月27日获悉,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先后审理了两起“刷单”纠纷案件,关于“刷单”平台、商家、“试客”三者的利益链也由此浮出水面。(7月28日《广州日报》)

  广州审理的两起刷单案件,都有着一个共性。不是有关部门查处了刷单行为,而是网络平台和刷单军团之间起了纠纷。具体来说,就是双方原本约定的事情,没有得到维系,是他们之间发生了矛盾,于是没有得到利益的刷单军团将网络商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样的案件不知道法庭该如何判决。是判处网络商家败诉?还是判决刷单军团败诉?无论谁赢谁输这样的案件审理都不是终点。如果完全从审理的角度来看,网络商家是不诚信的,他们约定了给刷单军团的好处却没有给,他们甚至连刷单军团“虚假购物”的资金也没有退还。但是,刷单军团就没有问题吗?

  很显然,刷单军团也是有错的。按照规定,刷单是被禁止的,是不被允许的。刷单的行为,是一种欺骗行为,是网络商家和刷单军团合起伙来欺骗消费者。只是从谁违约了的角度,审理这起案件,就会出现一个结果,法院很可能要维护刷单军团的利益,让网络商家支付约定好的费用,让网络商家返还他们的“购物资金”。可是,如果仅仅是这样的判决,就是浅层次的判决,就是纵容了不法行为。

  对于法院而言,可以先依据现有证据判决网络商家和刷单军团的输赢,但是在判决之后,还需要追究双方责任。既然,刷单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是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那么雇佣刷单军团刷单的网络商家就是有错的,他们雇佣刷单是在欺骗消费者,这样的网络商家该当何罪?延伸了来说,刷单军团也是助纣为虐者,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消费者的利益,为了赚取金钱不折手段,这样的行为也是不能姑息的。

  即使,在法院环节,不能追究网络商家和刷单军团的责任,也应该在判决这起纠纷之后,将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移交给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这个时候,市场管理部门没有理由置身事外,应该主动介入,查处网络商家和刷单军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其实,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何刷单军团敢于去起诉网络商家?

  刷单军团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吗?很显然,他们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要不然双方的交易就不是地下交易了。问题在于,本来自己也是违法的,何以还告到了法庭上?

  这说明一点,我们的很多法律出现了“民不告官不究”的尴尬,说明网络刷单已经打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了,他们压根就不畏惧法律。这样的纠纷,就犹如小偷和小偷公司的纠纷是一样的,刷单军团到法庭去告状,其实是对法律的藐视和嘲笑。

Tags:违法的“刷单军团”缘何敢到法庭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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