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名“滴滴司机”孔某将其在车内与空姐聊天的过程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由于涉嫌侵犯乘客隐私,滴滴公司已对这名司机做出了“即刻封禁”的处理。
被偷拍和直播的空姐,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播”了,成了别人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而空姐们的个人隐私,在直播平台上却被成千上万的观众一览无余。这样的偷拍式直播,更具隐蔽性,也更具危害性,它的出现意味着身处“直播时代”的我们,个人隐私将随时随地面临被侵犯的风险,所以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
——苑广阔
孔某的这种做法,粗暴地侵犯了当事空姐的肖像权与隐私权,不仅是滴滴司机孔某,雇佣孔某的滴滴平台,也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乘客是通过滴滴平台打车,滴滴司机出了问题,平台也有管理责任。除此之外,孔某所属的直播平台,也负有监管责任,如果平台知道孔某利用平台对他人隐私进行直播却不制止,那就要与孔某一起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直播平台并不知情,其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戴先任
监管部门对网络直播的监管应当与时俱进、更有力度。一些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之所以敢于冒险做偷拍类直播,缺乏相关监管或处置力度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于新兴的偷拍类直播等,不仅要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更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整治,对涉事主播和所在平台都有所惩戒,方能以儆效尤。
偷拍行为明显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而偷拍类直播等于是将侵权行为进行了网络放大,对被侵权人的伤害往往更深,因此,对于偷拍类直播理应全面禁止,充分保障公民隐私权不受侵犯。
——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