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开展近三年,发现隐患管道近3万处,目前已经整改超过96%,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排查整治范围有其局限性,个别地区还存在一边整改一边产生新隐患等问题,管道动态保护仍需加强。受访专家表示,彻底解决油气管道安全问题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长期治理。
96%隐患已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近期对油气管道安全隐患重点地区回访发现,多数重大隐患已得到整治或正在进行中。在2014年曾发生“6·30”事故的大连市金普新区,一块标明由第三方非法野蛮施工引发泄漏点的石碑立在地面,管道两侧已经被金属围栏围起,警示标志清楚显示下有输油管道。金普新区经发局管道处处长曹阳说,3年来该区共排查各类隐患200余处(起),其中挂牌督办隐患58处(起),目前已经按一患一档全部完成整治。
曾于2013年11月22日发生致63人遇难、156人受伤重大事故的青岛东黄复线,共被排查出165项重大隐患。目前通过关停东黄老线消除90项,修复路桥涵交叉消除23项,建管廊、改线、拆除上面占压物等消除47项。截至今年7月底,还有5项占压隐患有待通过改线整治。
油气管道管辖企业均保持较快的隐患整治进度,截至6月底已完成98.78%,剩余隐患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中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目前隐患整治率95.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暗查暗访和挂牌督办的13项隐患已全部整治完成;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3年来排查出管道占压及安全距离不足隐患1212项,目前累计投入近5亿资金进行专项治理,已治理完成1207项,剩余5处隐患全部位于山东省境内,也都进入了实施收尾阶段。
此外,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中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介绍,自专项行动以来,该公司运营管道仅新发打孔破坏1次,与去年同期23次相比下降95.7%;管道停输31.28小时,与去年同期163.07小时相比下降80.8%,自今年2月27日以来连续150天未发生新发打孔破坏案件,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排查整改有局限需要持续长期治理
全国范围内的油气管道排查整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果,但这一做法是有其局限性的,并非完成即可高枕无忧。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危化所所长王如君等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局限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目前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城市外围的管道,城市内部的管道多数没有进行;二是个别地区存在一边整改隐患一边产生新隐患问题,有的地方新建小区地下就是天然气管道;三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关于管道安全距离的规定过于笼统。该法设定的最低安全距离是5米,但事实上这只是对管道的保护距离,并非安全距离。这导致很多管道安全距离隐患都未被排查。
管道安全距离隐患在“7·20”事故现场就有体现。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发生爆燃后,事发地崔家坝镇镇长钟迎松说,目前油气管道安全距离设置很难完全做到。当地斑竹园村大部分房子都先于中石油西气东输忠武管道建成。
发达国家的管道保护有较科学的体系,值得我国借鉴。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台了一整套评估办法,根据不同的油气体、管径、距离源头的远近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针对每一条管道制定专门的安全距离。而目前我国的规定比较笼统,难以契合每一条管道的实际情况。
油气管道底数不清、管理布局条块分割也是潜在隐患。王如君说,目前油气管道还存在着“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中石油的所有油气管道至少是5家下属公司在分管,其管道局只管着不到2万公里的管道,中石化也是多家公司分管。全国油气管道设计建设、维护保养、事故抢险往往各是一家,力量过于分散。
国家现行政策是管道建设时临时占地而不允许征地,这导致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存在很大风险。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吴世勤表示,长输管道运营企业是没有围墙的企业,建设初期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建设工作,但随着管道沿线地方经济发展迅速、城镇急剧扩张,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城建项目日益增加,地方城镇规划不断调整,公司管道所面临的第三方施工、人为损害、违章圈占等情况随时发生且不断增加,原设计施工初期的地区等级不断升级,造成了公司管道难以再次寻找路由避让。
中石油管道大连输油气分公司副经理孟庆宝说,管道不允许征地带来的风险包括巡护受到影响、容易受到重车碾压、难以防止因施工而带来的误损伤等,南方个别地方巡护人员甚至进不到管道上方,只能两头看。
外力因素不容忽视管道需要动态保护
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解决静态保护,难以解决动态外力因素对管道的破坏。相关人士认为,加强对管道动态保护非常重要。曹阳说,经过排查整治以及老旧管道的更新,管道本身的管理水平得以提高,管道强度和可靠性得到提升,外部施工等外力因素成为油气管道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外力因素除包括打孔盗油等被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也包括勘探、定向钻、爆破、钻井打桩、采矿等其他一些可能对管道安全造成影响的施工行为,后者防范的难度可能更大。大连金普新区“6·30”原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就完全是因第三方非法野蛮施工造成的。虽然《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施工已有规定并要求进行审批,但审批制度近年来才建立,在全国实施的差异性还比较大,全社会对此的认知远远不能满足管道安全保护的要求。
管道运营企业、作为审批机构的发改部门、作为监管机构的安监部门均反映,可能对管道安全构成威胁的外力因素近年来仍不同程度存在,未经审批的各类施工行为虽有下降但仍存在。孟庆宝说,目前对这些施工的管理还未形成系统规范管理,如有的勘探不属当地项目,当地不知情,想管也很难管起来,国家应该对此自上而下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国联动。他说,尤其是输气管道,由于管道压力远高于其他管道,如果出现爆炸,纵向1000米、横向200米范围内的杀伤力非常大,必须严防外力因素的破坏。
一些地方和企业正在尝试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管道的动态保护,思路值得借鉴。“6·30”事故发生地大连市金普新区湾里街道正在建立一套动态监测系统,包括使用视频技术远程监控管道上方重点部位、使用气体检测报警技术监控泄漏气体,依托原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精准预警、远程指挥,预计近期将投入使用。这一做法一旦成熟,将为上方人员密集的管道动态保护带来更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