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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解决上市公司 治理“形似而神非”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6/9/3 证券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朱宝琛

  良好的上市公司治理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中国的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践证明,高水平的上市公司治理标准决定着上市公司质量,是保障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不够成熟,上市公司治理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面临的公司治理问题存在差异。因此,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不光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要多措并举。

  我们看到,在解决上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非”的问题方面,行政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我国于2002年推出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应该说,准则的出台,对于指导上市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提供了一个标准和示范,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虽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提升我国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全球公司治理新的原则与标准相比已明显滞后,要抓紧修订。

  同时,要继续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因为严格的信息披露监管必然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治理的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化的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要依法惩治信息披露不实、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司法救济渠道的畅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行政监管在推动公司治理方面更为直接、快速,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行政手段推动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这不仅增加了监管成本,也削弱了上市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

  所以,业界认为,未来的上市公司治理模式,应该逐步向企业自治、市场自律和行政监管“三位一体”,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并重的治理模式演变,最终实现以自律管理和市场化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

  笔者认为,在推动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自律机构要发挥好服务和自律功能,传导公司治理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总结实践经验,并进行宣传、示范、传导和普及。推行自律规则和提供务实服务相互结合,示范引导和自律约束相互兼顾,逐步形成务实有效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体系。

  对上市公司自身而言,在推动公司治理方面也要多下点工夫。比如,要推动投资者管理工作的创新,促进自身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具体包括要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的畅通;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发言提问以及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会提供便利;要主动说明经营情况、澄清媒体质疑等。

  完善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还有不少的工作要做。就像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日前在“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所言,既要立足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又要对接国际新的原则与标准,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形似而神非”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要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三个层面人员的持续动态培训。

Tags:多措并举解决上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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