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江对于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表示不认罪
9月1日,雷士照明前总裁、创始人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其助理陈严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截至昨天已连审两天。
起诉书指控称,2012年至2014年8月,吴长江在未经雷士控股公司授权及雷士中国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利用雷士中国公司为其实际控制的5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金,雷士中国公司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高达9.2388亿元。由于吴长江无法还贷,致使上述三家银行将雷士中国公司共计5.565亿元保证金强行划扣,造成该公司巨额损失。此外,吴长江还涉嫌分别于2014年、2011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金额达1370万元。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德豪润达近日披露公告称,雷士照明已经对吴长江、其配偶吴恋以及其实际控制的5家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起诉的同时,雷士照明对吴长江、吴恋等涉案单位的财产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吴长江及其他涉案单位的财产,包括吴长江持有的13000万股德豪润达股票及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4块土地。雷士照明通过反担保措施,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85亿元。
在庭审现场吴长江称,上述贷款全部用于修建地产项目“雷士大厦”。其表示,和重庆市政府有协议,如果在重庆市的投资达到10亿元,除了享受到重庆政府的常规优惠外,还能获得额外税收、高管优惠,且重庆市政建设将优先采用雷士照明的产品,并且政府应允出让给雷士照明一块地段不错的地。
值得注意的是,“雷士大厦”的修建主体为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者的法人代表为吴长江前妻吴恋,最终控制权在吴长江之手,与雷士照明没有任何所属关系,仅为联营企业。换言之,“雷士大厦”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与雷士照明无关。
当审判员问到吴长江是否愿意归还上市公司资金时,吴长江声音陡然升高,“我从来没有想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我一直想要还款。”
“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挪用资金罪,犯职务侵占罪,你认不认罪?”审判长问。“我不认罪。”吴长江的回答果断而清晰。
记者 刘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