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食品 >> 正文

28部门联合惩戒食品药品失信者

http://www.newdu.com 2016/9/26 光明日报 陈海波 参加讨论

  本报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陈海波23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国家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等28个部门近日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这对加快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合作备忘录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体现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申请信贷融资或办理信用卡、股票发行审核、申请办理通关业务、新的科技扶持项目、新网站开办等方面,或从严审核,或不予支持,或加以限制;或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合作备忘录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严重失信者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及时推送至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对于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中撤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

Tags:28部门联合惩戒食品药品失信者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