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多达100余项具体措施。
网友认为,严惩“老赖”刻不容缓,也绝不能手软,关键在于制度管用。让“老赖”处处受限离不开联合惩戒,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行动,真正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
构建失信惩戒机制
网友“刘章西”表示,严重的个体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利益,还危害整个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与公平,失信被执行人的耍赖行径损害法律的威严。
有网友认为,“老赖”成为社会顽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太低。另外,闭塞的信息环境在无形中为失信行为开了绿灯,落后的诚信法制环境也无法为守信者提供发展保障,“守信者吃亏,失信者吃香”,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失信行为愈演愈烈。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是当务之急。
网友表示,《意见》无疑加强了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对于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网友“樊畅”认为,除了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入党、担任公职等,还新增了限制“老赖”坐飞机、乘高铁,领取政府补贴,从事食品药品行业等切实影响其日常生活的规定细则。这些措施着实挥出了一记重拳,直击“老赖”们的软肋和痛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甚至子女教育都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样的惩戒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
惩戒措施重在落实
“老赖”步步惊心,诚信才能铿锵而行。网友“邓海建”表示,古今中外,诚信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亦非口号喊出来的,唯有严密理性的制度,才能召唤诚实守信的风纪。
网友“季苏平”建议,从技术方面,信息必须联网,将信息记录录入征信系统,加强相关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
网友“光明左使”指出,让“老赖”处处受限离不开联合惩戒,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行动。只有法院与公安、民政、住建、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真正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地方要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意见》各项惩戒措施落地生根。
(记者 明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