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十分重视,并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证监会高层频频调研区域性股权市场。其中,山东省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更是备受证监会高层的关注,先后有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和副主席赵争平进行调研。
业内人士表示,期望监管层在调研形成结论后,能出台有关政策结束目前区域市场发展割裂的现状。
事实上,为了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其他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6月份,证监会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了监管主体的内容,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设立,并且接受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不过,距离征求意见结束已经一年多时间了,该办法目前尚未正式发布。
据证监会介绍,2008年以来,为了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各地陆续设立了一批区域性股权市场。2011年11月份和2012年7月份,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内的各类交易场所运行的底线要求。2012年8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角度,对市场发展间接提出了规范要求。
在这些规定的引导下,区域性股权市场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从实践情况来看,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服务小微企业私募融资、股权转让,帮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引入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十分重视,并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2013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5月发布的新“国九条”均明确要求,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4年8月份,国务院出台有关文件,要求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抓紧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规则和办法。
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3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6月份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明确要求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与此同时,各地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也予以政策上的支持。
以山东省为例,刘士余到访山东调研区域股权市场两周后,山东省金融办便发布了《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争取到2020年,将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初步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和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将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为财富管理特色突出、适合中小企业培育成长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突破2000家。
今年2月份,宁夏发布《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区内非上市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开展股权、债权融资和转让;重点支持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场挂牌,吸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融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步伐。同时,意见给出了具体的目标: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股权的集中登记托管,到2020年全区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不少于1000家。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