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贾婷)昨天上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详细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知晓政务服务有哪些、该找谁、怎么办。在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方面,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近年来,广东、浙江、贵州等地方政府按照集约化发展理念,建设覆盖省、市、县政府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还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此次《意见》提出的要求,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此前,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因此,《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意见》中明确,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当前,服务事项标准不统一是目前群众和企业办事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同地区之间,甚至近邻的不同县之间,服务事项的分类名称、流程条件等有很大差异,给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造成不便。为逐步实现三个“同一”,首先就要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具体而言,还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