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评论 >> 经济眼 >> 正文

网约车细则即使最终落地,也应留出修改的“窗口”

http://www.newdu.com 2016/10/10 新华每日电讯 叶健 参加讨论

  8日,京、沪等多个一线城市发布网约车细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这个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主管部门广泛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力求使最终落地的细则能达到各方最大公约数,这一态度值得肯定。

  本轮网约车新政策是开门立法的体现,出台的细则本身就是多方博弈的结果。网约车的有序管理,不仅涉及乘客的便捷出行、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的收入、网约车平台的利益,更涉及特大城市的规范安全运行、城市道路的承载能力、公交优先的政策导向等因素。所以,对于网约车做出因地制宜的规范,是保障网约车有序融入现代城市交通体系的必要之举。

  舆论普遍认为,从内容来看,各地对网约车的约束较严。京沪两地对于车籍和司机的户籍都有限定,私家车从事合乘也被限制在一天两次。当然,对这些规定,在征求意见期间,网约车各利益相关方仍可充分表达意见。

  与此同时,即使网约车细则最终落地,也应留出修改的“窗口”。

  以往,一些部门和地方出台的各种新政策往往冠以“暂行办法”。但是,政策出台以后却鲜见根据实际效果和客观情况及时做出修订,出现了“暂行办法”一“暂”到底的现象。

  在大数据时代,政策的实施效果很容易被量化评估。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交通”的典型,众多运营数据都在后台可见。在地方细则中,网约车平台的数据接入管理平台,数据来源广,反馈速度快。主管部门易于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可见,根据施政效果来灵活调整网约车管理政策,是大数据时代政府应有的态度。保持政策与时俱进,是政策生命力的来源,更是实事求是的为政姿态。如今各地网约车细则陆续出台,但是细则的修改条件尚不明晰。开门立法之后似应充分集纳社会意见,适时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给网约车细则留出修改的“窗口”是必要的,而且这个“窗口”应该使网约车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够感受到清风的吹动。

Tags:网约车细则即使最终落地,也应留出修改的“窗口”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