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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警示“老千股”风险 监管不能学唐僧

http://www.newdu.com 2016/10/11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一帆 参加讨论

  国庆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晚间,深交所一口气发布了8个与深港通相关的业务规则,涉及标的选取、信息披露、交易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各个方面,其中与内地投资者最相关的,应该还是风险揭示部分。

  前有沪港通经验,再结合深圳市场多层次特征,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深交所就深港通实施做出了一些差异化安排。尤其在港股通方面,由于其标的涵盖部分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相关中小市值股票普遍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基于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此次发布的《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除列举了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可能被内地投资者忽视的34项或有风险外,特别强调了市场关切的“老千股”问题。上述《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明确写道: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老千股这一问题由来已久,在沪股通实施的两年里也已经被投资者体验,此前曾有内地投资者就此公开致信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此次深交所将之明确写进配套规则也是给准备借深港通到港股市场一搏的投资者做出善意的提醒。

  可这种令投资者痛彻心扉的情况何以能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呢?难怪有人质疑监管和规则。

  先说监管,李小加曾回应称,不同市场采取了不同的监管哲学,一种监管哲学是假定所有人都有作恶的动机与可能,对各种融资行为都采取严苛的审批制度,通过事前盘查来筛除坏人;一种监管哲学是假定绝大多数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人、从事正常的市场交易,监管者尽量不干涉市场自由,主要通过事中监察和事后追责来惩罚坏人。李小加表示,香港市场采取的后一种监管哲学。

  诚然,笔者也赞同不能用有色眼镜事先将监管目标烙上坏人标签对立起来实施严苛监管,但是也坚决反对在监管目标频繁做坏事的情况下,仍然像唐僧一样任由妖怪百变惑众而只对悟空念咒语实施管教。这是明显的错位。作为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监管方,对这种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不作为,就是对自身角色的否定,也是对善良诚实的践踏。既然也要“通过事中监察和事后追责来惩罚坏人”,为什么这种破坏行为能长期存在?事后追责体现在哪里呢?

  再说规则。规则是人定的,但制定规则的人是灵活的。既然现实情况不断变化,规则的漏洞不断为“坏人”利用,为什么还要守着最初的规则不动,不能随着情况的变化,让规则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呢。而且,规则不断修改完善,并不违背“事中事后”的监管原则,反而是符合这一理念,符合市场化监管方式的做法。再进一步说,通过完善规则,让投机取利者受到限制和约束,让守规者享受到制度红利,是规则本身制定和发挥作用的根本目的,只有让守法者成为市场主流,市场才能焕发活力和吸引力,这应该是监管和规则制定的共同目标。

  相比之下,A股市场还是熟悉和亲切的。

Tags:深交所警示“老千股”风险,监管不能学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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