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0月10日专电(记者张翅)近日,重庆两家新能源汽车公司因所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不符合申报条件,被财政部通报取消补贴并罚款,涉及总补贴金额约3.2亿元,车辆3500余辆。
上市公司力帆集团10日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了财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处理决定,2000余辆新能源汽车被取消补助。
力帆集团披露,截至检查日,力帆乘用车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门对力帆乘用车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近期,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亦收到财政部相关处罚告知:2013年至2015年,1176辆该公司新能源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不符合申报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追回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拟对该公司作出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6236.40万元罚款,取消该公司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