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末
“互联网+”时代,新的商业模式层出叠现。若是评出一份热门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榜单,近两年争议不断的“一元购”类产品一定占据一席。按照许多“一元购”类网站的定义,这是一种具有“众筹”概念的购物形式。
然而,“一元购”类产品真的是众筹吗?根据百度百科的释义,众筹是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从资金募集方式来看,“一元购”类产品确实与众筹无异——把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等份”进行出售,由用户出资购买份额。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元购”类商品最终仅由众多用户中的一个获得,与众筹的所有出资人均有回报或均无回报有着明显的区别。
因此,众多“一元购”类网站仅借用了互联网金融创新下的众筹概念作为噱头,与众筹的核心价值相去甚远。同时,按照买卖行为的界定:买卖双方就某一产品交换达成合意,买方交付产品,买方支付对应价款,“一元购”模式明显也不符合买卖行为实质。
从用户参与“一元购”的行为来看,用户虽然花钱进行了购买行为,但购买的并非是一件商品,而是一份运气、一个以小博大的机会;满足的也不是购物的欲望,而是投机的心理、天上掉馅饼的期待。这与赌桌上的赌徒何其相似!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赌博”的含义,但按照现有对赌博的通用理解,赌博行为的主要特征为参与者支付价款的必然性和赌博结果的不确定性,即参与者“以小博大”。也就是说,在行为模式上,“一元购”与“赌博”并无差别。
虽然不少参与者在理智上明白一元购的本质,但仍深深沉迷其中。事实上,今年以来,不断有一元购参与者亏损百万元的消息传出,还有参与者状告某一元购平台的情况,不少用户也反映一些不法平台借“一元购”的幌子进行诈骗。
这无一不折射出一元购行业已是乱象丛生,泡沫集聚。诚然,在“互联网+”时代中,新的商业模式值得鼓励,但是前提必须是合法、合规。对于一元购的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已是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