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开始预售等各种促销活动。不过,各大平台上的促销信息并不一定真的优惠,记者调查发现,双十一前夕,面对各个平台的严密监控,仍有部分商家玩起了“猫腻”,悄悄提高了商品价格,再进行折扣促销。记者使用比价网站,搜索某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时发现,该商品全年价格基本维持在250元,10月底突然涨到499元。(11月3日《南方都市报》)
“双11”预热之际,商家价格欺诈甫经舆论发酵,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话题。因为“双11”已然成为年度“网购狂欢节”,一拨拨“剁手族”届时将上演血拼购物的疯狂之举。11月11日之所以成了消费者们狂欢的节日,皆因所售物品更优惠更划算。然而,“双11”尚未正式拉开战幕,个别商家就玩起“先提价再打折”的价格欺诈猫腻,此举让人看不清“双11”背后究竟水有多深,也不得不令人为之多了几分担忧。
去年,为杜绝网购乱象,发改委价格监督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明确在“双11”期间将严查价格欺诈,规范商品的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使网络零售更好地有序进行。前些日子,发改委约谈阿里腾讯京东等电商,要求京东、亚马逊、菜百等18家企业明码标价,禁止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中消协今年特别把事后的监督提升为事前的预防,在“双11”到来之前就发出预警,警示电商莫搞虚假打折。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不能不说是市场监管的升级和提高。
但是,这样的“希望”“提醒”能够得到电商的积极响应吗?前一天250元第二天变499,类似这样的价格欺诈依然在“双11”期间或明或暗地进行着。商家之所以胆敢玩弄价格欺诈,主要源于违法成本低。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稍加梳理我们会发现,这些年来“双11”期间搞虚假打折的电商,真正依法严惩的又有几家?即便处罚也不过是罚酒三杯、不痛不痒,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提及价格欺诈,能撩起公众神经的莫过于“国美在线价格欺诈再吃罚单”事件。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在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并公布了其32项价格违法行为。其实,这并不是国美在线第一次因虚假价格被处罚,今年5月,国美在线同样因虚假价格问题被国家发改委处以50万元罚款。这桩事件对于那些“双11”期间玩弄价格欺诈的商家而言,无疑是当头棒喝,不仅祭出了严惩的样本,还可以起到警示和告诫的辐射效应。
“双11”每年都在疯狂上演,价格欺诈却依旧屡屡发生。除了提高商家的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不啻为一剂“灵丹妙药”。如果电商玩弄价格欺诈,不仅被罚得“倾家荡产”,还赔得“血本无归”,价格欺诈多发的现象就会止步“双11”。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有效拉动内需,还让消费者在“双11”购物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可谓一举多得。(南方网黄春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