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深圳11月7日讯 深交所上市公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恒宝股份,002104)今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曹志新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志新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恒宝股份董事职务,曹志新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恒宝股份10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曹志新先生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16011号)。因曹志新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规中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曹志新进行立案调查。
恒宝股份公告表示,本次调查是中国证监会仅对公司董事曹志新的调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受到相关影响。曹志新本次受到立案调查有可能是其2016年2月4日发生的短线交易行为引起的,恒宝股份已于2016年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2016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曹志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人员简历
曹志新,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系统分析员。1998年进入恒宝股份,任生产中心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恒宝股份副总裁。现任恒宝股份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