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实施后,在整个东北地区引起阵阵热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东北地区无疑就是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已经大不同于前些年。一方面随着振兴脚步的加快,东北“三省一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发展产生的阵痛也日显剧烈,困难和问题暴露得也更多,矛盾交织尖锐,压力大,如逆水行舟,不容后退半步;一方面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持续细化、深化、强化,东北“三省一区”的发展方向越来越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越来越需要落到实处,完成可期,不容松懈意志。
从全局看,这两个方面都是构成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这些重要因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日益发挥出强大的引擎力和驱动力。“不容后退半步”,“不容松懈意志”,体现出执政党的责任担当精神,体现出党和国家高层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精心擘划。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意见》又一次新鲜出炉,其意义重大,可以感悟得到。
应看到,《意见》更具全面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创造性。从总体思路上看,比过去的提法和定位、定向,有明显不同。既强调了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又强调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做好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互动衔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还强调了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
按照总体思路要求,遵循并通过上述努力,既要确保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又要努力完成一份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景和承诺。这就是: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具体说来,就是到2020年这个举国关注的重要时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意见》明确,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和企业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用10年左右时间,也就是到2030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走进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透过《意见》,东北父老乡亲再一次打开振兴眼界,坚定振兴信心,鼓起振兴干劲。问题是作为东北“三省一区”,要回头认真总结前几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败之因,要抬头认清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方向道路,更要动手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回头总结”,是为了避免再走弯路,开好新局面;“抬头认清”,是为了紧跟党的领导,阔步奔前方;“动手落实”,是为了团结实干,实现美好愿景。
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贯彻实施《意见》,可谓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可谓是决胜之年铿锵行。不过,这取决于全面改革推进的落地。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发展路径,体制机制,这些关键性瓶颈不破除,就谈不上用全面改革推进去振兴整个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