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查处首例利用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此案的查处说明,对于危害资本市场公平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管和执法部门绝不会放过,“跨境打虎”将成为内地监管机构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的常态。
自沪港通开通以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的跨境执法协作日益密切,在违法线索发现、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各个环节的协作数量和互助需求不断增加。
特别是近期出现的跨境操纵市场的苗头引起两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结构化杠杆产品,跨境撬动巨量资金,滥用资金优势操纵市场,危害金融市场稳定;二是绕道香港开立多个境内外账户,跨境布局,欺诈性更强;三是利用境外服务器,在境内市场高频双向申报,频繁撤单或者自我成交,滥用技术优势破坏公平原则。
在互联互通背景下,针对这一新趋势,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密切合作,坚定打击两地跨境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加强内地和香港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协作,是互联互通的市场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防范和打击跨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是两地监管部门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执法任务。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多项跨境业务相继推出,这些举措不仅便利了中国投资者配置海外资产,同时也让海外投资者可以更便捷地进入中国市场,但不可避免的是随着跨境业务的深化,跨境违法也随着而来,这也给监管者带来挑战。
因此,我们看到,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2年5月份起,中国证监会担任IOSCO多边备忘录监督小组副主席;于2013年加入IOSCO负责证券期货监管标准制定的全部8个政策委员会,并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副主席。截至2016年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已相继与59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4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前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市场政策及国际事务部主管、前伦敦交易所监管部专家Nick Bayley曾表示,未来市场会继续变化,监管者必须随之变化。在真正全球化的市场中,监管者之间的高效合作至关重要。相较于10年前,监管者对于各种金融科技手段参与市场交易的理解要更加深入。
因此,笔者认为,首例沪港通交易机制跨境操纵市场案的查处意义重大,不仅代表着两地证监会在加强执法合作方面达成高度共识,而且,两地证监会也将以查办此案为契机,建立更加高效完善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