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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垮塌事故让人想起海恩法则(图)

http://www.newdu.com 2016/11/26 东方网 叶祝颐 参加讨论

  11月24日早7时左右,江西省丰城市国电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目前事故死亡人数已上升至67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据了解,该项目施工方为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其官网显示,截至11月18日,事发的7号冷却塔筒壁施工进度刚完成三分之一。者还发现,该公司近年曾发生多起工人死伤的安全事故。(11月24日新华网、央视)

  国电丰城电厂在建项目发生67人死亡的惨烈倒塌事故,令人心情沉重。笔者注意到,与事故救援同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等待事故原因查明,安全事故责任理清以后,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与纪律处分。但是逝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伤者身上的伤痛难以愈合,心理阴影难以消除,丰城电厂垮塌事故背后闪动着人祸魅影,其中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职能部门监管漏洞令人深思。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丰电垮塌事故同样适用“海恩法则”。从相关报道介绍来看,涉事企业不仅涉嫌大干快上、追赶施工进度,该公司近年还曾发生多起工人死伤的安全事故。一家只顾追赶进度,无视安全事故的企业,能不出事吗?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又体现在哪里?

  事实上,如果相关安全监管真的覆盖了所有地区、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没有走过场,每一个安全细节都得到了认真落实,企业施工一直遵循规范的流程,企业对管理者与工人进行了安全培训,工人具有起码的安全常识,如此惨烈的爆炸事故或许可以避免。

  换个角度看,处理几个人,开展几次“地毯式”检查,就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吗?每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后,相关部门都表态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问题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何一再上演呢?

  对事故死伤者及其家属来说,爆炸事故无异于一场地震。此次事故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受伤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也给人们留下了心理创伤。做好善后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处责任人,无疑十分必要。对此,不仅涉事企业要吸取血的教训,所有企业的利润血管里都要流淌道德血液与安全血液,不能因为安全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作祟,再干害人害己的蠢事。安监等监管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治理不走过场,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消除企业主与管理者、生产者的侥幸心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人民满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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