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1月29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装建设”,股票代码002822)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保荐机构为国海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9,120.5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76亿元,分别用于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中装建设于4月29日发布最新招股说明书,7月8日首发申请获通过。11月29日,中装建设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0.23元/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9115%,逾14.8万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中装建设自11月29日上市以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截止12月1日,收报17.82元。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3年和2014年的应收账款净额,占该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52%,2015年还超过了60%。应收账款增幅2013年和2014年均超过30%,2015年接近20%,而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并未超过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和2015年都不超过2400万元,2014年甚至还为-12853.91万元,而这3年的净利润均超过1.2亿元。2013年、2014年、2015年,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15%、-101.12%、14.99%。
据招股书显示,2013-2015年,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13亿元、12.1亿元和14.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8%、59.06%和61.98%,占比较高。
证监会在4月29日公布的反馈意见中指出,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要求中装建设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在2014年度大额为负,且与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差异较大,要求披露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2016年招股说明书显示,中装建设目前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有:2011年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中装建设及另外两家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未决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合计超2000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建筑装饰企业登陆深交所
据招股书显示,中装建设是一家以室内外装饰为主,融合幕墙、建筑智能化、园林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装饰服务提供商,主要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的装饰施工和设计业务。
公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园林绿化一级等7项一级或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等4项二级或乙级资质。
庄小红为公司控股股东,庄重、庄小红夫妇及其子庄展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庄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庄小红直接持有公司44.10%的股份、庄展诺直接持有公司16.2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0.32%的股份。
中装建设本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5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6.76亿元,分别用于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016年4月29日,证监会公布了中装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依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购买相关保险;发行人是否已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的相关措施。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请落实以下问题: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具体原因,披露发行人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化;发行人2014年末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2013年末大幅增加,请披露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公司相关指标变化趋势是否一致;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大幅高于各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是否合理,发行人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增长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发行人最近一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比重大幅增加,请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尤其是最近一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提供相关依据。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在2014年度大额为负,且与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差异较大,请落实以下问题:2014年度,发行人销售收现比率较上年度下降,采购付现比率较上年度大幅上升,请披露相关原因;请披露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现比率下降、采购付现比率上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现状,是否正常,并提供相关依据;请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和“重大事项提示”中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和经营政策的实际变化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01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仅为888.76万元,当年度发行人实现收入193,014.25万元,请在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中充分披露发行人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的规模是否匹配,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情况,请保荐机构就发行人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规模是否匹配进行核查,并提供核查依据。
2016年7月8日,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21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中装建设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劳动用工相关问题:(1)劳务分包公司基本情况;(2)劳务分包公司取得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3)劳务公司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4)发行人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否发生过工程质量纠纷及发生纠纷后责任分担原则及纠纷解决机制;(5)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向劳务公司或其技工人员进行体外支付情形;(6)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各劳务公司的采购结算价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7)劳务外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况,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额差异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上述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现状,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和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券商定价:最低19.6元 最高27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装建设于4月29日发布最新招股说明书,7月8日首发申请获通过。11月29日,中装建设启动申购,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0,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911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135,905 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 12,712 股,逾14.8万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中装建设自11月29日上市以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截止12月1日,收报17.82元。
招股书显示,2013年至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4亿元、24.4亿元、2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1.27亿元、1.54亿元。
最新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9月,中装建设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1%;实现营业利润1.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0%;实现净利润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9%。公司2016年1-9月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上升,一方面系公司开工项目增加所致;另一方面系“营改增”后,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显著下降以及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所得税率由原来的25%降至15%所致。
公司预计,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约为26亿元至28.6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至10.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59亿元至1.86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至17.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5亿元至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0.5%至22.03%。
海通证券研报称,公司上市后将围绕一体化装饰产业格局,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兼并、收购、参控股等方式进行扩张,打造公司成为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为一体的设计、施工相结合的国内领先大型综合装饰企业。合理价值区间为23.21-27.08 元。预计2016-2017 年EPS 分别为0.58 元和0.77元,按照新股发行的规则公司发行价为10.23 元 ((融资净额+发行费用)/发行数量),对应16 年PE 约17.68 倍。参考同类可比上市公司并考虑公司属于新股,给予公司17 年30-35 倍的动态市盈率,对应合理价格区间为23.21 元-27.08 元。建议申购。
兴业证券认为,中装建设预计公司2016-2018年净利润分别为1.69亿元、2.11亿元和2.46亿元,按发行后总股本3.00亿股计算2016-2018年的EPS分别为0.56元、0.70元和0.82元。参考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空间,认为可以给予2016年35-45倍PE,对应价格区间为19.6元-25.2元。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现金流捉襟见肘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根据该公司2016年的招股说明书,此次上市拟发行的股票数、类型、面值、发行后总股本,以及募集资金所要投资的项目,和2014年招股说明书是一样的,主承销商也是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在一些财务数据方面,中装建设仍面临与两年前相似的风险。
中装建设2016年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和2014年的应收账款净额,占该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52%,2015年还超过了60%。应收账款增幅2013年和2014年均超过30%,2015年接近20%,而同期营业收入增幅并未超过10%。发审委就此现象询问该公司,后者解释称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是与所处行业的结算方式有关的。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这一比例仍将有可能保持较高水平。
中装建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和2015年都不超过2400万元,2014年甚至还为-12853.91万元,而这3年的净利润均超过1.2亿元。2013年、2014年、2015年,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15%、-101.12%、14.99%。发审委询问该公司为何这两个数据差异大而且变动趋势不一致,是否符合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现状。
该公司承认确实波动较大,但之所以这样是由其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决定的。具体来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公司需先交履约保证金并垫付材料款和劳务款,而业主付款往往慢于项目完工进度,等完工后收工程款所需的时间也较长,由此导致的付款时间差异影响了资金的流动性。而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这种差异也进一步加大了。
中装建设主营业务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92%、17.13%、17.1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游水平。但是该公司称,未来有可能适当降低,毛利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此外,2013年至2015年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介于50%至60%之间。
国金证券昆明营业部分析师徐海松提醒投资者,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其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中游水平,如果未来采取降价策略,则存在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另外其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今后若受经济下滑影响,收不回应收账款,致呆坏账过多,公司经营将受影响。
据招股书显示,2013-2015年,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13亿元、12.1亿元和14.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48%、59.06%和61.98%,占比较高。
对此,公司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较高是由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的。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仍将可能保持较高水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或者货币资金环境趋紧等因素导致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未决诉讼或仲裁超2000万元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中装建设还存在多笔未决诉讼或仲裁风险。2016年招股说明书显示,目前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有:2011年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中装建设及另外两家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00多万元;2015年广州淳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中装建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2016年中装建设两次起诉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涉案金额共700多万元。
上述未决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合计超2000万元,而中装建设2013年至2015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1.27亿元、1.538亿元,虽然占比不高,但风险仍存。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5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6.76亿元,将投入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营销中心建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等项目,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一项的资金达1.8亿元。
据招股书提示,公司存在部分因工程施工款或材料采购款纠纷而产生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涉及对本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商标、专利或重大工程质量等诉讼或仲裁事项。虽然本公司在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及财务收支等方面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不排除因客户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等因素的变化导致本公司出现新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