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出第一宗医疗器械价格垄断案件罚单。12月7日,国家发改委依法对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85亿元。该事件将医疗器械市场暴利再次引入公众视线。(12月8日北京商报)
医疗器械行业的市场暴利有多高?以此次遭查处的美敦力公司出产的支架为例,出厂价仅为1000元左右,至患者使用环节价格则迅速飙升到约3万元。对于已经身患重病的患者来说,如此暴利简直是趁火打劫。
对此,有人把原因归结为技术垄断。谁让进口的支架质量更高呢?选择使用价格昂贵的进口支架,可是患者的自愿。原因是否如此简单呢?首先,必须承认,有的外国医疗器械的确更先进,也在一些领域存在着技术垄断,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然而,在技术垄断之外还有借机形成的销售垄断——生产商与销售商以及医院合谋形成的销售层面的垄断,这才是暴利产生和实现的现实根基。
这种销售垄断建立在技术垄断之上,同时又以各种方式加剧了技术垄断的现实影响。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各方利益主体把技术垄断看成是绑架患者的商机,想的不是积极地解决问题,而是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以技术垄断的名义,以各种不断加剧垄断程度的方式,趁机分得属于自己的一杯羹。
为了制造这种销售垄断,生产商会采取排他的方式,培植、培育独家的销售网络,将技术垄断的优势传导至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利用技术垄断和地位垄断,不断加码提高药品价格,并以承诺回扣的方式,将销售垄断的优势传导至医院;面对诱人的回扣和提成,一些医院医生利用治疗过程中的种种不对称,利用患者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维持着销售垄断的末端稳定,将高昂的药品和产品用于患者,在患者身上兑现垄断暴利。
对企业进行处罚只是抓住了技术垄断的关键环节,在其后的利益链条上,还存在着导致药品和产品价格更高的销售垄断,及寄生于其上的其他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隐藏在技术垄断的阴影下嗜血生存。只有彻底消除技术垄断之上的相关利益链条,对技术垄断的处罚效应才能最终体现在价格层面。(南京 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