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是指普遍惠及社会各类群体的金融,它特别强调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困难群众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重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对于脱贫攻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进入快速发展轨道。新形势下,应加强普惠金融研究,积极推进相关政策、工具、制度创新,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构建“大金融”扶贫格局。普惠金融注重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和普遍性,即让每一个个体都可以平等享受金融服务。我国贫困人口集中在农村地区,这就要求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渗透率。应强化政策激励作用,协同运用税收、产业、财政、货币、监管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地区,提高贫困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充分发挥其网点网络、信息科技和人才资金等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密度,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搭建综合化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小额贷款、电商、物流等的普惠金融体系,形成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竞争有序的“大金融”扶贫格局。
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注重金融服务的匹配性和精准性,即金融机构可以为贫困地区提供差异化、定制化金融服务,也可以根据贫困农户需求及其资源禀赋精准开发金融产品。这就要求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农村金融扶贫的方式和工具。应大力发展线上电子银行,延伸金融服务触角,解决贫困农户分散、贫困地域偏远、物理网点不足等问题。大力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改进评级授信方法,运用大数据技术设计信贷产品,解决风险成本高、抵押担保不足、资金投放粗放等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扶贫工作站,改造升级传统业务结构,为农户提供“支付结算+投融资+教育+电商+物流+信息”的一站式普惠金融服务,解决农村地区市场信息缺失、销售渠道不畅、产业升级滞后等问题,打造措施更精准、结构更优化、业态更合理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建立金融扶贫长效机制。普惠金融注重金融服务的商业性和可持续性,即金融扶贫遵循市场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规律,金融机构能够在扶贫开发中获得适度商业回报。这就要求将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金融扶贫的市场机制、长效机制。应将金融扶贫纳入贫困地区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金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传导机制。鼓励各级政府与商业银行共同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扶贫贷款担保基金,以有限的财政资源撬动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投入。组建多种类型的脱贫攻坚项目组,实现金融资源与其他扶贫资源的有机结合。要对金融扶贫中的金融风险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及时调整和完善风险控制手段,实现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控制同步推进、良性循环,构建起以金融资源为核心、各类扶贫主体积极参与、各种资源要素充分发挥作用的金融扶贫新机制。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和资源流转市场建设。普惠金融注重走“造血”式、内源式扶贫道路,即金融服务以提高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的,以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这就要求打通金融扶贫与提高农户素质、集聚农村资源、发展农业产业的连接通道,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制度环境。应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农村资源流转市场建设,激活农村存量资源,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地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奠定稳固的制度基础。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