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能源 >> 正文

欧盟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 商务部回应

http://www.newdu.com 2016/12/23 中国新闻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欧盟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商务部回应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欧盟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发表谈话时表示,中方对欧委会拟继续延长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表示失望。

  12月20日,欧委会发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调查结果的披露文件,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

  王贺军表示,中方对欧委会拟继续延长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表示失望。

  王贺军指出,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和共同敌人。光伏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其快速应用与发展对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王贺军指出,欧盟继续采取措施,既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不利于欧盟的长远利益,还有损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王贺军强调,欧盟应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王贺军指出,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放在合作上,共同为全球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Tags:欧盟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商务部回应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