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食品 >> 正文

私设生猪屠宰点英德三男子均获刑

http://www.newdu.com 2016/12/23 南方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英德市浛洸镇的三名男子张某甲、张某乙、李某为贪图私利,私设生猪屠宰点,近一年时间非法屠宰、销售的金额达62万余元。目前,英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李某三人有期徒刑各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10000元。

  据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及李某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英德市浛洸镇某村合伙私设生猪屠宰点,多次向附近生猪养殖户购进生猪并屠宰后,将猪肉批发给该村委会周边肉贩子贩卖,或由其三人将屠宰后的猪肉运至浛洸镇某村委会附近乡村出售。至英德市生猪屠宰管理办于2015年8月7日到该屠宰点执法检查止,上述三名被告人共私宰生猪30360.9公斤,经英德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价值人民币62068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法院提醒,在农村,请屠夫屠宰自家养的猪是平常事,与犯法八竿子打不着。然而,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设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却是犯罪行为。

Tags:私设生猪屠宰点英德三男子均获刑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