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在讲话中透露了下一步的政策走向,其中包括:坚持审查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将加快推进《电影管理条例》修订,以及进一步研究遏制明星“天价片酬”的有效措施,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等。(1月4日《北京青年报》)
立法遏制明星“天价片酬”,是法律手段,在法治社会,依法遏制明星“天价片酬”不可或缺。不过,立规以后真的就能立马遏制明星“天价片酬”吗?未必。毕竟立法并不能干涉具体的市场价格,充其量只能规范明星片酬的一些基本规则,并不能给明星片酬设定一个上限,所以,对立法遏制明星“天价片酬”不要抱太高的希望。
事实上,明星“天价片酬”的存在,美国也有。在美国,一线明星片酬高得吓人,因为一线明星演技的确超群,同时,一线明星数量又很少,市场需求旺盛,很多导演都希望请到一线明星捧场,而一线明星的档期通常排得满满的,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于是价格也不断攀升,结果,有的一线明星身价极高,出场费高。在国内,类似的情况同样存在,众多导演、或投资人争抢一线明星,而一线明星数量不多,价格被抬高了,或者有的明星档期太满,忙不过来,喊高价只不过想变相拒绝,而有的导演或投资人欣慰接受,又怪得了谁呢?所以,笔者认为,要真正遏制明星“天价片酬”,仅仅靠立法是不够的。
根据市场法则,遏制明星“天价片酬”,除了立法规范以外,还要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市场特点和需求,从源头发力。一则要多培养技艺超群的演员,在数量上解决市场供需矛盾,明星就没有机会抬价了;二则编剧、导演、制片人等要技术上下功夫,以好的剧本、画面等打动观众,而不是萝卜快了不洗泥,粗制滥造,以滥片来充数,而靠明星吸引观众,打演员的名气牌;三则少些功利心,静下心来琢磨剧本、剧情、台词等,以质取胜,少些炒作;四则清除娱乐圈的潜规则,导演、投资人少花请明星陪酒、陪餐的冤枉钱,把钢用在刀刃上,把钱都用在正事上。
所以,笔者认为,明星“天价片酬”既有立法问题,更有市场原因,面对明星“天价片酬”,兴师问罪的板子不能只打明星,对那些自身追逐一线明星的投资人和导演却视而不见,是不公平的,也解决不了明星“天价片酬”问题,最终反而会有人抱怨立法不科学,岂不成了冤大头?因此,破解明星“天价片酬”问题,既要立法,又要解决市场问题,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