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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http://www.newdu.com 2018/3/7 《中外企业家》2012年第3期 钟丽美 参加讨论

摘 要:从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的实际出发,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就防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方法和途径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铁路的高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在大幅度地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可谓是挑战与机遇同在,风险与收益并存。在当前实行铁路多元一体化经营的新形势下,如何防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使企业经济能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因对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导致的合同无效
    关于合同的效力,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对于某些特殊行业,特别是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实行准人制度。如煤炭经营就是一个许可经营的行业,《煤炭法》第46条和第48条分别规定了许可经营煤炭的各种情形: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有权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炭;煤炭经营企业凭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即指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因对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导致合同无效后,企业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得以实现,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从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程序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例如《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再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应当依法以招标、投标的方式订立。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泄露标底,恶意串通等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将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以上两种不符合法定形式和法定程序而签订的合同都将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如不注重对合同及其附件、谈判协商笔录、交往信函、电报电传、相互交换的文件和其他有关合同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的保管留存,就将使企业在日后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途径
    从上述有关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的分析中不难看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是可预知的,也是可控的,可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加以防范。
    1高效的组织体系是防范法律风险的组织保证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通过企业内的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没有科学、高效的组织体系,就不可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运行。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成立由财务、营销、综合等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的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并选配专职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资金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应纳税款、经营收益等方面的问题,应多听取财务计划部门的意见;涉及到营销策略、营销方式、购销数量、运输组织、市场行情及既往客户的信誉等问题,应多听取营销管理部门的意见;涉及到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合法性、周密性审查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应多听取合同管理员、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合同履行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要采取各部门“会诊”的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整体效能,大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积极有效地防范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由于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集团公司及其业务量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培养或配备既懂经营管理又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专职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给他们定岗、定编、定薪,赋予这些同志以一定的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的职权,使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控制在基层单位这一源头,进而提高全局的合同管理工作效率。
    2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防范法律风险的规范尺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铁路非运输企业应依照《合同法》、各铁路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岗位责任制、统一归口管理、审查审批会签、法人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使用、履行情况报告、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学习培训以及考核奖惩等制度,使铁路非运输企业的合同管理真正有章可循,能够“按标准化作业”,做到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全程规范,真正把企业合同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后,要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尤其要落实好合同审查审批会签制度,注重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是否适格,履行能力及信誉如何,合同形式、主要内容以及签订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将合同签订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3完善的基础资料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本形式
    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基础资料。高效的合同管理要通过健全规范的基础资料展现出来;而企业在建立健全规范的基础资料的同时,又容易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疏忽的问题和存在的漏洞,从而又促进和完善了合同管理。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完善客户档案、合同管理台账、合同审查登记、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合同纠纷案件处理、委托代理手续、合同统计分析、合同总结、合同检查与评估、管理培训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对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相互交换的有关合同的书面材料等,要归档保管,将合同管理规范在管理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为解决日后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提供原始证据,有效化解合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的法律风险。
    除此之外,铁路非运输企业还应结合本企业的经营实际,制定常见的各种经营情形下的规范合同文本,以便本企业在与双方即将确定合同关系之时就能迅速起草出比较完善的合同,防止临时仓促起草合同容易出现的各种漏洞,使企业日后在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过程中蒙受损失。
    4严格的履行监控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说,铁路非运输企业的经营过程就是每一份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是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如果忽视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再健全的机构和制度也形同虚设,再规范的合同文本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企业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员不仅要注重合同的审查、审批、签订、归档工作,更应注重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踉踪管理,对合同未能正常履行的原因要清楚,并根据具体情况给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如对原有合同进行变更,行使抗辩权、撤销权、代位权等;对于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对方预期违约、对方迟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合同要及时解除,免除后患,做到真正的“管理”合同而不是“保管”合同,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每一份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情况,直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管理是一个企业的系统工程,由于经营工作的灵活性较强,风险性也较大,单靠合同管理部门规避风险显然不够充分。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居安思危,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财务部门的协作,请掌握客户预付款的同志以及负责结算的同志积极配合,把住经济往来的“入口”与“出口”,坚决拒绝没有合同的进项入账与销项出账,并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业务,坚决杜绝无合同经营和“游离”于合同管理系统之外的合同存在。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才能真正有效防范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5扎实的培训教育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
    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决定了企业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合同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经营管理工作能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会得到全面的提升,才有可能将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全员控制、全程控制。
    合同承办人员大都是企业经营项目的负责人,他们是联系客户和企业的纽带,是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的第一人,加强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职务培训是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每年要举办合同承办人培训班,不断强化其依法治企、依法护企的理念,从思想上筑牢防范经济纠纷和化解法律风险的屏障,全面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承办合同的业务能力。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是企业配备或培养的专业人才,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应注重加强其培训和交流,支持其参加各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律继续教育培训,使现有专业人员能不断地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企业每年应组织合同管理工作研讨,在研讨中强化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提升,在研讨中促进成功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系统横向、纵向的联系,使合同管理更为规范、更加高效。
    三、结束语
    如何防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永恒的主题。
    我们深信,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经过了应对铁路多元一体化经营新形势的历练,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铁路非运输企业也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杰利,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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