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年磨一剑。自党的十六大确立构建新的国资监管体制以来,全国国资系统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创新,以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有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新轨道。国务院国资委王勇主任倡导提出的“大国资”理念,再次激发了国资系统的创新工作热情,必将促进国有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科学发展。在“大国资”理念的指引下,河南国有经济如何快速发展,并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一、“大国资”理念提出的背景及重大意义
(一)“大国资”理念是推动国资事业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
我国国资监管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路径选择,使得当前呈现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在一系列监管制度和改革发展措施的保障推动下,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影响力和控制力明显提升,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随着布局结构调整的深入,各种所有制企业间的重组联合愈加频繁。二是国资监管体制有回归倾向,监管资源趋向分化、公共管理与出资人管理界限模糊,多头管理问题再度出现,国资系统工作趋于被动。这两个呈现逆向状态的特征,迫使国资委高层重新审视国资监管工作,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谋划。在王勇赴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之初的2010年9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杭州首次召开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专题会议,拉开了强化上下指导监督、构建“大国资”的序幕。在2011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王勇主任首次提出“要树立国资系统一盘棋一家人的理念”,希望“各地国资委要树立大国资的概念,推动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形成”。在随后的2011年3月31日修订颁布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资委令25号),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2011年6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了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重点强调国资系统上下的指导监督和融合,要求“十二五”时期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国资、一盘棋”的理念。2011年7月28日~3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大庆市举办了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首次对《关于在国资委系统推动构建“大国资”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2011年11月10日《关于在国资委系统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国资法规[2011]165号)正式印发。2011年11月21日,国资委在福州召开了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为主题的华东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在2012年1月5日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王勇主任再次强调要“努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凝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合力”。至此,“大国资”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构想基本形成,推动国资事业持续发展的路线图进一步清晰,得到了国资系统的大力支持和有力配合,也得到了经济学界的广泛认同。
(二)“大国资”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国资系统的实践要领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大国资”理念的根本目标是“两新”即“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有企业发展上新台阶”;核心任务是通过国资系统的不懈努力,建立集中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形成国资监管的大格局,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引领作用;总体要求是突出主题主线,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加快健全联合融合整合的工作系统,大力培育合心合作合力的工作文化,形成上下指导监督有效,各方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顺畅、国有与民营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根本方法是开放包容,统筹系统内外各方力量;关键是通过国资系统的实干实效,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支持,赢得企业社会的认可,从而快速推进“大国资”体系建设。因此,“大国资”理念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不仅是国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构想,而且是国资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要领,必须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三)“大国资”理念是现代国资监管理论体系的重要探索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理论先行。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资监管体系,无论是马克思经典著作,还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均没有现成的理论支撑,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建立现代国资监管体系的理论基础。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国不断探索完善国资监管理论,努力实现国资监管与市场经济的有效对接,提出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理论,提出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监管”、“责权利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的现代监管理论。基于这些理论,国有企业改革创新深度推进,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化的资源配置能力大幅提高;国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价值创造力不断提升,全国国有资产总量由2003年的11万亿元,增长到现在的65万亿元;河南国有资产总量也由2003年的不足2500亿元,增加到现在已超过万亿元大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呈现阶段性特征。“大国资”不仅是一种工作理念,而是适应国情而不断丰富现代国资监管理论的重大探索,进一步诠释了国有经济的本质功能,更加明确了国有经济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目标方向和职责定位,有效突破了分级监管、单兵突进的弊端,更加强调系统集成合力,拓宽了工作视野和平台,为国有经济的更大发展打牢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大国资”理念是国资系统的特色文化和共同价值观
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尤其是在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形势下,大力发展国有经济、有序推进国民共进意义重大。“大国资”理念强调了三个层次的基本内涵:一是在加强国资委系统建设上,强化上下指导,密切工作联系,实现系统融合,统筹监管资源,构建国资监管“大家庭”,增强“一家人”理念,培育上下一致、整体联动、协调合作的系统文化。二是在强化系统对外联合上,坚持开放包容,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社会各界,加强系统内外的工作联合、资源整合、感情融合,推动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凝聚国资监管合力。三是在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上,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统筹考虑本地区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和中央企业、其他省市在本地区的国有资产,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并积极承载政治和社会责任。同时,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增强国有经济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以上三点内涵,不仅是国资系统工作文化理念的应有之义,而且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不仅符合国有经济的特质要求,而且符合国资监管的使命要求。
(五)“大国资”理念是实现“两新目标”和国民共进的行动准则
“大国资”理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中,要求立足大局、服务大局,有效运作、统筹运作、科学运作。在国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工作中,由于过多强调分级监管,各负其责,许多地方把企业改革视为改制退出,结果是一卖了之,国资战线快速收缩的同时没有实施有效聚集,从而失去了可控的国有资产和资本运作平台;一些地方把调整结构布局视为简单的国有企业间整合重组,没有有效对接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看似“做大”的企业而内部风险堆积严重,随时都可能爆发;有的地方过于强调与中央企业的合作重组,全国国有企业纷纷追逐中央企业这块“大蛋糕”,而忽视与民营外资的合作,从而形成了国资系统的无序竞争;有的地方人为平衡国资监管机构与公共(行业)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致使国资监管体制反复变化,国有企业无所适从,影响了企业改革发展,等等。牢固树立“大国资”理念,着眼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摈弃部门利益,不仅使国资系统能够科学实施改革发展举措,而且通过开放包容,能够促进部门间关系的协调,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间的广泛合作,依靠各方力量建立国资监管大格局,从而实现“两新目标”和国民共进。
二、构建“大国资”体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原则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是我国建立现代国资监管制度的基本原则。构建“大国资”体系,必须进一步突出系统整体性,强化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指导监督,推进系统深度融合,切实保障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推动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应突出系统的层次性,切实尊重和维护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权利,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大国资”体系打牢坚实基础。
(二)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
这不仅是推进国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大国资”体系最基本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企业、市场关系的理顺,决定着“大国资”体系构建的成败。只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才能真正建立出资人制度,正确处理好出资人监管与行业管理、公共管理的关系,有效破解多头管理体制的障碍;才能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切实理顺政府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切实保障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和“大国资”体系建设的主体。
(三)坚持开放包容、市场运作原则
“大国资”体系具有明显的开放性特征。首先是国资系统上下的开放性,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省级与市县级国有企业要强化战略合作,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共同促进国有经济发展;其次是国有企业的开放性,要强化与民营、外资企业的战略合作,树立“国有非国营,民营非私有”的观念,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下,形成共赢发展、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当然,无论是国有企业之间,还是国有与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除非国家和地区重大产业结构调整所必需,都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产业发展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符合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符合企业发展意志。
(四)坚持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原则
“大国资”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既包含国资监管系统,又涉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既囊括国有企业系统,又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既包括本级国有资产,又涵盖上下级国有资产和兄弟省市在本地区的国有资产,可谓领域广、影响面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坚持系统内外并举,坚持系统自身建设与优化外部环境并进,加快完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理顺建立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建立对外协同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国资监管的“全覆盖”,实现国有资源的“大配置”,搭建国有企业发展的“大舞台”,发挥国有经济的“大效能”。
(作者单位:河南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