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司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消费品市场屡屡被检查出问题产品,在竞争激烈的买方市场,这是一种非正常现象,暴露出相当数量的生产与流通企业还存在着深层次矛盾。表面上看起来是单纯产品质量水平问题,实质上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本质
公司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谢尔顿在1924年提出。此后,公司的社会责任一直成为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只不过,经济学界习惯使用“企业社会责任”一词,而法学界则普遍使用“公司社会责任”一词。本文中“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同一词义来对待。
世界银行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它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从法学的角度来看,目前比较统一的观点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虽说公司以营利为其生存的目的,但在营利过程中还应处理好公司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增进包括股东利益在内的所有社会利益。如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这就明确了公司应承担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在于公司应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承认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基础上,强调公司的社会性。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其逐利无可厚非,但公司利益的获得依赖于整个社会,因此,公司要想从社会获得利益,也就必然产生对社会的责任,如尽可能关怀消费者、职工、当地社区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等相关的利益,这些社会主体也构成了公司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分析
2005年颁布的新《公司法》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尽管没有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形式,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条文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责任。企业负有保证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的义务,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产品责任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反映了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关系。尤其是食品类企业,其社会责任的底线是食品的安全。
2.员工责任。公司的员工责任主要表现在工作条件、工作机会、安全保障、员工培训、工资福利等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此外,《公司法》还对员工的民主参与做了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的员工责任实质是强调公司应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3.环境责任。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这是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明确规定。众所周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因此,采取环境对策、消除环境影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来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对社会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还应当在不危害环境的同时注重研发无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努力促使企业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互融合,让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平衡和协调。其不仅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社区责任。社区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的社区责任主要表现为公司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居民的收入,积极支持社区的建设和活动,支持社区的发展。当然,公司在设立、扩张或开发新项目时也要考虑到可能会给社区带来的影响,努力协调好与所在社区的关系。公司的社区责任与环境责任、慈善责任会有一定程度的交叉。
5.慈善责任。慈善责任是企业回报社会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其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体现。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企业以各种形式捐资兴办公益事业。但公司的慈善责任并不是简单的捐钱捐物,而是与公司对社会、环境、员工、股东等的持续的责任感紧密相关。公司的慈善责任位于公司社会责任的顶端,完全依赖于公司的自觉自愿的行为,公司应将慈善事业与公司的发展联系起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以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
近年来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本应承担的各项社会责任。中国社科院撰写的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总分为100分的各项指标评价,我国企业的平均得分仅为19.7分。由此,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刻不容缓。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员工的参与度。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使公司在决策时,能兼顾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学者提出在董事会下设立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笔者认同这种观点。设立专门委员会,可以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和独立性,使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能够充分关注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也有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员工是公司重要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公司的员工责任不仅仅体现在提高员工的待遇、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等方面,还应充分重视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尽管我国《公司法》对员工的民主参与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仍不够完善,在实践中很可能流于形式。因此建议学习国际上的先进做法,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设置,合理分配董事会、监事会中各方利益代表的比例,扩大职工董事的适用范围,使职工参与制度能真正落到实处。
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除了《公司法》外,上文也提及了我国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也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内容分散,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使得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缺乏可操作性。在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出系统规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及时完善和出台一整套涉及诸如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职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全方位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公司的社会责任,增强公司社会责任的可操作性。
3.全面倡导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通过梳理和总结,将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让公司的各利益相关者知晓公司在社会责任领域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对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是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势必会约束公司,使其能深入审视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我国目前主动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凤毛麟角,且为数不多的企业责任报告所发布的信息也极其有限,很难发挥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作用。所以,应全面倡导公司社会责任的报告制度,并强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增强公司自身的道德约束,同时也能与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有机衔接。
4.建立社会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应加强政府监督,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规范公司的商业行为,倡导和鼓励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如证监部门对公司信息公开的监督、质监部门对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管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以及诸如消费者协会、环保组织、工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监督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环境,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此外,作为社会公众,也应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放纵公司任何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
四、小结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对经济目标的追求,但也不能排斥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除了在制度上对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加以完善外,民众当然也希望所有公司都能从长远利益出发,主动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一方面避免消费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同时也能树立企业良好的公众形象,从而获得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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