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家发展和科技创新大势的战略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这次大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纲要》结合起来,把新思路落实为新部署,把新设计转化为新行动,提高全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加强重大战略布局。加强重点领域的超前谋划和系统部署,为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形成相互衔接、梯次接续的格局,力争在重要战略领域率先突破。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完善支撑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的技术体系,突破资源环境、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技术体系,加强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部署,加速引领产业变革。
增强创新源头供给,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持续加强基础研究,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力争在更多重要领域跟上甚至引领世界科技发展新方向。优化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在重大创新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平台建设,提升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在优势领域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科学难题贡献中国力量。
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建立统一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提升面向创新全链条的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建设面向农村创业的“星创天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设立新兴产业基金、中小企业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创业。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束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资源统筹配置。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治理机制,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加快培育集聚创新人才队伍。着力创造良好环境,在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成长起一批立足于世界前沿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让科技人员依法合理“名利双收”。
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更好地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批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创新型省市和区域创新中心。打造“一带一路”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科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机制,提高全球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
加强科学普及和创新文化建设,厚植创新创业沃土。深入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广泛传播科学精神和创新理念,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加强科研诚信、科研道德、科研伦理建设,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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