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记者 刘潇潇)3月3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对原审被告人董金狮二审刑事裁定书。曾经的“食品专家”董金狮因敲诈勒索企业约650万元,在2016年4月27日被江苏常州市钟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法院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照规定,驳回董金狮的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曾自称“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中国环保第一人”的“食品专家”董金狮,在其十余年的“打假”经历中,广泛涉足一次性发泡餐盒、方便面、食用油、饮用水等等领域,并在香港成立野鸡协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授权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对中国大陆范围内的食品包装制品一次性发泡餐具进行调查。
1999年,一次性发泡餐具在被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名录,2001年国家禁止生产一次性发泡餐具,2013年2月解禁。在解禁之前,因一次性发泡餐具成本低廉,许多企业仍然大量违法生产,这让董金狮和其团伙认为从中有利可图。
在发泡餐具被禁的十几年时间里,董金狮频频在媒体上露面发声。据公开资料显示,董金狮之前被称为“万金油”专家,拥有50余个社会头衔,在其“打假”的十二年中,接受媒体采访达4000次之多,几乎涉及了一切关于食品安全的领域。频繁接受媒体采访,让董金狮拥有很多媒体资源,这让塑料产品企业认为其“能量很大”,惹不起。
裁定书显示,从2009年到2014年间,董金狮安排人利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名义,先后在北京、江苏、河北、广东等地,以举报、曝光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或者质量不合格产品等相威胁,以签订会议纪要、服务协议为幌子,迫使相关企业交纳所谓的“咨询服务费”和“保证金”共计650万余元。
此外,董金狮还利用相同的手段,先后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迫使相关企业交纳“回收处置费”和“保证金”共计77万余元。
2014年5月21日,董金狮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7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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