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近日表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
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有记者问,实践中,有些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了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导致纠纷等问题,《规范》对此有什么规定?
张红宇回应,实践中,集体对外流转交易土地的现象已经数见不鲜,整村整组流转土地的情况也有很多。一方面,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在提高议价能力、为农民争取更大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减少了流入方的交易成本,极大提高了土地流转交易的效率。
另一方面,集体流转土地时,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的现象也有发生,侵犯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