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3月16日讯 15日,新疆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了发布说明,此举代表新疆已全面打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各族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新疆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战略部署。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对这十条细化为33项措施,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为完成目标,方案提出十大重点任务,包括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推进土壤污染立法、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目标考核等,并明确了33项具体措施。
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保护处副处长王保伟介绍说,从今年起,将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至2020年结束。并建立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面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并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2019年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至2020年结束;还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等。
同时,还要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主要从加强工矿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监管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和措施;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将依据全区土壤环境详查结果,在全区逐步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同时明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落实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科技研发力度,积极构建土壤治理体系。
方案最后提出了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与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地州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中国县域经济报 记者查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