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夏玉米生长时节,可灌云县南岗乡隆昌村千亩农田里杂草丛生。“误了农时!”“误了农时!”当地农民向本报“读者热线”反映问题时连声叹息。他们焦虑地告诉记者,这块地据说要搞“千亩油牡丹种植基地”,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民一个月前就要求调地,村干部却以各种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对正常的调地需求则一拖再拖。(2016年7月26日新华日报)
《新华日报》是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由省委机关报出面报道,反映当地农民被强迫流转土地,说明了江苏的新闻监督有力;也是对灌云相关错误做法的权威否定。
从报道中得知,灌云县的有关干部,软硬兼施无所不用其极,只要你不交地,政府就在其他地方不停地找你的茬(群众反映,正在翻建房屋的农户,如不同意流转土地,就说他建房超标,要发停建通知,还要罚款。建好十几年的房屋也被“盯”上了)。只要你不交地,恰好又有亲戚、朋友在县里上班,他们的工作也有危险(潘加如的大儿子在县城做公务员,和妻子被村干部叫回来做老父亲的“思想工作”。担心影响儿子儿媳的“饭碗”,潘加如签字同意)。只要你不交地,干部们可以直接来硬的(6月下旬,心急的潘才昌到承包地播种,村干部带来五六个陌生人,其中一个高个子阻止潘才昌种地,老潘骂他“流氓”招来拳打脚踢)……
正值全国两学一做高潮迭起的关键时刻,灌云县的相关干部、党员,你们就是用上述行动来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你们这样做算是合格党员吗?
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发展土地流转的初衷,本意是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谁来种地的问题,而不是相反以流转逼农民离地。灌云县用简单化的行政干预手段,甚至违法行为来推进土地流转,从本质上来看,已变成为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过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难道真是出于公心?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国家和江苏省都有具体规定。去年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指出:流转土地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土地怎么流转、流转给谁、流转多长时间、以什么价格流转,由其自己做主,收益也全部归农户所有;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方式将农户承包土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这些明文规定,灌云的相关干部何以充耳不闻?
事实上,人民日报也曾撰文批评:有些地方政府,他们认为千家农户土地分散、效率低,搞不了现代农业,于是纷纷“垒大户”、树样板,甚至不惜行政命令搞流转。在很多地方,乡(镇)政府、县(区)政府随意决定流转,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规模经营等土地流转中,有的县乡政府不经农户授权就与外商订立土地流转协议,然后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通知农户。这种“强制流转”或“被流转”,剥夺了农户的参与权、协商权、监督权。
查阅各种新闻报道,目前“抢流转”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区将流转率与政绩挂钩,下指标、定任务,盲目推动,求快求大,蕴藏风险。大面积流转,一旦经营失败不但承包费无法兑现,而且带来遗留问题,影响农业生产稳定。
在此,我们也不禁要问,千亩油牡丹种植真是稳赚不赔的项目?如果经营失败了,出现经营困境,那些所谓的经营者撒手跑了,地没法种,租金没人给,农民利益没保障。谁来负责赔偿农民的损失?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了吗?有关退出机制有无建立?
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服务上下功夫,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远离当地自然条件和发展实际,不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权,不做好大喜功盲目追求高流转率的事,不将个人政绩放在了首位。你们就会发现,在一些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深圳、广州,当大量的农民主动成为城镇居民,土地流转自然就顺畅许多。而像灌云这样在苏北都是落后地区,农民变成工人等就业的机会有限,土地还在承担着很多农民的就业、医疗,甚至柴米油盐,当然就会困难重重,恳请地方政府,少走歪门邪道,能够将有限的精力用在发展当地经济上来,经济上来了,地方发展了,相信那个时候,土地流转保证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