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地方陆续公布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准入门槛、运营方式上做出严格限制,引发争议。公众担忧,网约车管理会驶上出租车管理的老路。地方网约车细则制定和出租车改革是牵动数亿百姓神经的民生领域重点改革,更是观察地方改革执行力、简政放权成效和百姓获得感的风向标。(8月28日《京华时报》)
对于网约车的规范,社会各界抱以深深地期待。因此,当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以后,人们都在翘首以盼地方管理细则的出台,希望能够尽快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身份,也能更好地规范网约车的运行,既推动新生事物的有序快速发展,又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借此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提速。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网约车管理细则一旦落地,各种高门槛如约而至,比如兰州市规定网约车无论是车型、质量、配置都要明显优于普通巡游出租车,价格也高于巡游车;而在济南,网约车或被限定在B级车以上,而且要喷上专有标识,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未达里程但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经营……
一系列的高门槛、严标准,看似是在规范网约车,实则是在让网约车“出租车化”,更是在实质性地限制网约车的发展。在各地实施细则中,网约车俨然被定位成高端服务车辆,与网约车最初推出便惠及普通群众,给群众带来出行便利的初衷全然相反。这样的实施细则一旦执行,对网约车这一新鲜事物来说无异于扼杀。
李克强总理曾在回应马化腾时说,“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这既是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也是为了暴露监管漏洞,让随后出台的监管政策更加公平有效。”网约车作为新鲜事物,已然经历过“看一看”阶段,如今是给予其成长和规范的时候了,但监管政策岂能一上来就扼杀?
当然,对地方政府来说,让网约车“出租车化”,其中是否存在群众担忧的权力寻租腐败我们尚且不知道,但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传统出租车行业。某种程度上说,在网约车“出租车化”的背后,折射的是地方政府改革勇气的缺失,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囚徒困境”。面对这样的趋势,显然需要打破利益固化思维、地方保护主义,需要更完善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