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日前通报,通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暗访、检查,截至目前,共有367家4A级及以下景区受到摘牌、降级、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处理,107家景区被摘牌,其中包括55家4A级景区。(12月6日《西安晚报》)
从去年开始,国家旅游局建立了星级景区动态评价机制,通过对景区服务和旅游管理质量进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景区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和摘星级帽子处理,去年10月,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以及5家其他4A景区分别被取消,一度引起不小的震慑。而到今年,国家旅游局持续发力,到日前几乎所有星级景区都被重新评价,一大批景区受到摘牌、降级、警告等处理,体现了强力治理景区旅游服务顽疾的决心。
当然,景区“摘星”不是目的,只是管理手段,意在倒逼服务“用心”。在此轮针对景区动态评价中,所反映的诸如“景区安全隐患严重”“景区环境卫生差”“景区旅游服务功能严重退化”“景区管理不规范”、恶意宰客、消费欺诈等问题,在当下景区普遍存在。此次,这么多景区被处理,一定程度其实也是乱象的真实写照。星级景区的动态评价固然是机制的自我完善,不过,星级景区的旅游服务乱象,说到底还是地方旅游监管的严重缺失。
景区“摘星”,从严整肃之下,各地旅游部门理应脸红汗颜,痛定思痛,在督促问题景区整改上有更大的力度,以游客为本,加强景区配套建设与管理,创造景区优质服务,提供良好的旅游秩序。同时,景区“摘星”只是倒逼旅游服务升级的手段,单纯靠运动式的治理来传导压力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应进一步丰富旅游市场治理手段,特别完善地方旅游服务动态的监测评价制度、机制,形成稳定的压力传导,调动地方政府和景区优化旅游环境的动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当立足长远,更重视地方旅游服务和环境建设,特别是地方旅游部门应切实履行起日常监管责任,增强自觉性,推动旅游步入靠服务赢得口碑的良性循环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