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e租宝”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2016年查办的一系列大要案,表明了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露头就打的决心。
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搞非法集资的勾当,甚至将黑手伸向在校学生、老人等群体;“资本大鳄”在证券市场兴风作浪,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牟取暴利,散户血本无归……一些非法集资、操控证券市场等犯罪中,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社会影响恶劣。
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震慑不法分子,遏制案件高发态势,铲除犯罪蔓延土壤,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
随着互联网金融、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操控证券市场等犯罪活动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往往披着“网贷”“投资理财”等外衣。新形势下,要有效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金融犯罪,需要司法机关创新工作方法,提升业务水平,尤其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能够识破各类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的“画皮”;要加强和银行、证监等部门联动,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分析研判,抓早抓小,掌握主动。
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好社会风险有效防控。非法集资、操控证券市场等犯罪涉及人数多、地域广、金额大,政法、银行、证券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涉案资产保全、矛盾纠纷化解、系统风险防控和投资者风险教育等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