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对当前的“深化税收改革”提出建议:“大企业享受很多资源优势,力量越大责任越大,理应是纳税主力;而小企业每天考虑的是生死存亡问题,如何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国家税收杠杆调节真正应该考虑的地方。马云认为,“线上线下不公平”的言论是伪命题,大企业小企业不公平才是真问题。(4月1日《华西都市报》)
就在此次会上,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发言直指小企业以自然人名义开网店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要求小企业开网店应该纳税,并建议明确具体办法和技术手段,以规范对小微企业开设网店的征税。其实,网店纳税一直都是行业热议的话题,2013年,苏宁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张近东在“两会”提案对网店进行征税,刘强东也在多个场合要求,对网站进行征税以实现公平。
一个要征税,一个要减税,两个竞争对手互不相让。电商大体分为B2B、B2C、C2C三种。B2B和B2C本就缴纳了相应的税款,而C2C中的大多数因为月收入达不到纳税的标准,属于免征的对象。据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网上零售额为51556亿元,同比上涨26.2%,比2015年全国零售百强销售额41292.6亿元还要多。在京东集团2015年年会,刘强东在会上透露,京东2014年缴税金额超过46亿元。阿里巴巴经济体超过1000万卖家,2016年全年纳税238亿元。如此看,双方都在纳税并做出了不小贡献。
自营和第三方分属于不同的模式,所谓的网店纳税问题,大多数指的是淘宝和天猫等开放平台的第三方卖家。在自营模式处于亏损的状况下,第三方就会成为“不公平的诱因“。同时也不否认,小微企业以自然人名义开网店的行为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不过,这涉及到如何具体区别与监管的话题,但跟是否对网店统一征税,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征税当然要实现并确保公平,不过这并非简单的线上线下一致,而应是企业大小之别。简单来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店征税天经地义,也是税务部门今后重点关注的对象。不过如何征,却有一个基础性要件。正如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所说,如果考虑到中国商家的成本主要体现在流转税上,那么对线上商家征税会产生一个此前意料不到的后果,线上商家会承担更高的税务成本—— 因为线下商品更具有逃税空间,而线上商品却由于每一条都可回溯而无处可逃。现在问题来了,寻求线上线下同等的公平,结果又产生了新的不公平。
同时应当意识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确实很猛,但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网店却是“小微化”和个体化,属于被保护的对象。如果征税,就会让很多自然人网店无以生存,使之面临困境。最重要的是,在网店征税上,还存在着极大的制度和法律上的短板,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及第三方相关纳税信息检查、获取渠道不畅,相关制度还存在着欠缺。
所谓公平,应当做到线上线下一个样,大小企业有差异,而不能不分大小一视同仁。近日,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提出:“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促进发展、优化监管。发展不能忽视监管,监管也不能妨碍发展,最重要还是发展”。征税是一种监管形式,而减税又是保护举措,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且,这也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减税促活的大背景下,如何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除了线上线下之争,还应有企业大小的考量。否则,公平诉求与公平实现之间则会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