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自出现就一直争议不断,人们在享受其便利的同时,也对其乱停乱放缺乏管理而感到气愤。最近,贴在新建路56号供电局宿舍自动门上的一张写有“共享单车禁止进院”的白纸,引来路人关注和微信朋友圈转发。(7月6日《太原晚报》)
点赞者,为有人终于对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说不而称快;反对者,因担心自己不再方便骑行而愤怒。双方都有道理,应该听谁的,或者如何在两者间做出权衡呢?
共享经济是基于陌生人不断转移物品使用权的一种新经济模式,如果说滴滴打车属于1.0时代,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则属于2.0时代。事实上,共享单车其实属于伪共享经济。原因很简单,自行车不属于个人,而是由企业集中投放,经营过程并未利用存量资源,因此实质是一种租赁经济。
“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百姓得实惠。”没错,但也不能因此而忽视其巨大的副作用。短短几个月时间,十几万辆自行车涌入太原街头,企业可以不计成本地抢占市场,恨不能以出门就有共享单车的极致方便来吸引消费者,但这个方便其实是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毕竟,一座城市所能承载的交通工具是有限的,如果任由企业无序投放,必然会有很多自行车堆积在交通干道、停车位等不宜停放的公共区域,为他人的正常生活、出行带来不便。
以小区来看,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对于影响他人的行为,物业有权进行干预。事实上,各共享单车运营方也反对单车进入小区,但如果只是口头提醒,而不以各种措施落实在行动上,就难以避免不断被“驱逐”的厄运。对于多数小区而言,多走几分钟也不会严重影响用户体验;对于少数大型小区,通过设置“电子围栏”的方式,也完全可以有序管理起共享单车。可见,禁止只是管理的手段之一,当越来越多的小区如法炮制,也会倒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力争在不扰民的基础上便民。
不拿别人的利益共享,不让别人为自己的方便埋单,这个常识永远都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