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全省1.52万所民办学校将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收费上,除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其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放开市场价依旧会有各部门监管,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
从现实看,影响民办学校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市场供求状况——如果民办学校学位需求旺盛,那价格自然会高。分析市场供求状况,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民办高中、民办大学的市场需求并不旺盛(优质高中资源和高等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公办领域),因此,开放自主定价后,公众并不担心民办高中、民办大学会大幅涨价;而民办幼儿园的需求却很旺盛,目前由于公办园所占比例少,因此,社会公众普遍担心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定价后,会提高价格。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公布的《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要分别达98%以上和92%以上,各地公办幼儿园占比在达到30%以上;按照《意见》推进,民办幼儿园的比重至少会占到60%。所以,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开放定价,公众的关切主要集中在民办幼儿园上。
政府部门要“调控”民办学校的价格,单纯依靠监管措施,显然难以达到。因为监管只能针对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对于民办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做出的定价,政府部门无权干涉,否则就不是自主定价,而是政府指导定价了。要避免开放定价后民办幼儿园价格飙升,关键在于增加普惠幼儿园的供给,改善市场供求状况。
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幼儿园,可自主选择举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总体看来,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主要差别是举办者是否有股份、是否分红,由于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有更高的办学成本(更高的使用土地费用、税收等),且有追求利润回报的诉求,因此,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在开放定价后,有提高价格的需求;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由于获得政府的倾斜扶持(包括生均拨款、使用土地和税收优惠等),加之不能对办学结余进行分红,因此,大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选择举办普惠园。也有部分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因办学成本高,定价也比较高,但高定价并不影响其非营利属性。要调控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价格,政府部门应着力鼓励发展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并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将其发展为普惠园。
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开放定价后,应该进一步解决两方面问题:其一,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要采取基金会办学模式,即所有办学收入,包括学费收入、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全部进入基金会,这是保证非营利属性,以及政府财政拨款,能全部用于办学的基本办学模式。对于其他非营利民办学校,亦要采取这种办学模式。其二,设置合理的创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门槛,如果门槛过高,会限制社会资金进入,从而影响教育资源的供给,反而推高民办幼儿园的价格,当供需失衡时,市场调节机制也会失灵,民办幼儿园的价格就会畸高。
(作者是教育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