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仲祖文《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家精神》的文章。强调“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只有充分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才能让中央企业的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造潜力竞相迸发,推进中央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击楫争先、破浪前行”。那么,什么才是企业家精神?为什么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如何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呢?
18世纪30年代,“企业家”这一概念由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首次提出,即“使经济资源的效率由低转高的人”;“企业家精神”则是企业家的“特殊技能”,是精神和技巧的集合。进入20世纪,企业家概念开始延展,企业家精神也随之扩展到行为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领域。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也伴随着一代代中国企业家的努力变得愈发丰富,而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因素。
一是创新。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一个企业最大的隐患,就是创新精神的消亡。所以,创新必须成为企业家的本能和毕生的追求。无论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还是思维创新,任何一种创新从来都不是拍脑袋的结果,而是企业家们带领着企业团队长期努力、不懈坚持的结果。企业家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起能坚持、敢投入、肯容错的思维,在寻求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事实上,为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我国正在不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营造适合创新、鼓励创新的营商环境。比如,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增强企业的创新自信;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制度等等。
二是担当。担当是企业家精神的底色。一方面,企业家是勇立在市场大潮最前端的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高度敏感性;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群体,企业家们通常有能力创造更多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意味着,企业家们应当有更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具体来说,企业家应更加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国有企业家,要自觉作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更大贡献。
三是信念。信念是企业家精神的基石。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必须要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并将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创新转型的全过程中。特别是在今天,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尤其需要企业家们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抓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同时,作为企业的掌舵人,包括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内的广大企业家群体要尤其注意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树立起坚定信心、奋发图强、居安思危、不忘初心的意识。
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作为企业的掌舵人,企业家精神必然会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的组织创新、管理创新、价值创新等均与企业家精神紧密相连。企业家精神通过企业家的一言一行传递给整个企业,保障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与提升。因此,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必然呼唤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发挥更大作用。所以,此时聚焦企业家精神更具时代意义。
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首先,要从机制上保障。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平的竞争舞台是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必要因素,这就需要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既要有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还要有爱才之心,容才之量,要讲究人才的优化配置,注重协调沟通,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其次,要在工作中爱护。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才能的人往往有性格,越是水平高的人才,其个性也往往越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辛苦,任务繁重,难免有时情绪使然,不大注重“圆滑”处世。作为上级领导,应尽量包容他们,爱护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让他们在工作中施展才华,创造价值。同时,要注意保护他们创新的积极性,因为创新相当于摸着石头过河,难免要经历多次的失败才能成功,所以必须要对其在创新过程中遭受的失败予以包容,以便为其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
最后,要有组织的监督。要使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充分、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作用,除了民主宽容的用人环境和用人机制外,还要把他们纳入到纪律、法制的框架中,加以提醒、监督,任何放任自流的纵容行为,其实都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监督机制的充分运用,是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必要保护,是使他们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发挥正能量的制度保证,也是新时代对他们提出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