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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诚信就须从“修身”做起

http://www.newdu.com 2018/10/15 东方网 杨玉龙 参加讨论

  网络谣言、虚假广告、虚假交易等网络不诚信现象一直备受各界关注。为了营造守信营商环境,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在10日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在京主办的电子商务诚信签名活动启动仪式上,阿里、京东、唯品会等10家互联网企业代表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10月11日《光明日报》)

  网络诚信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重要组成部分,其诚信度如何,不仅事关电商的发展,更关乎着网络诚信与社会诚信。尤其是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更是从立法高度对电子商务诚信建设作出规范。而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还曾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但事实上,电子商务诚信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有赖于监管制度的完善,而更尤为重要的是行业自身的高度自律,或言之就是良好的自我“修身”。其中道理不难理解,外界的监管与约束再完备与严厉,而自我却不上心,更甚至是为了一己之利,不惜“一心向恶”,如此,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就无从谈起,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

  而上述10家互联网企业提出的《电子商务诚信公约》无疑就是在“修身”。据悉,该诚信公约从“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客观公正、保护数据、奖惩有效、开放共享、守信履约”等七个方面,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争先助力。可以说,上述七个方面并非难以做到,关键是各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恪守经营之道,始终知行合一,不辱“诚信”二字。

  其实不难发现,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崛起,电商经营环境并非是一路向好,一些不诚信乃至违法经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比如,电商平台被曝出的大数据“杀熟”行为;还如,消费者频繁投诉的虚假宣传、假促销、刷单、销售假货、退换货难、信息泄露等问题,不仅戕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且冲击网络诚信体系建设,更不利电子商务的向好发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电子商务领域莫不是如此。无论是在行业领域内能够呼风唤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还是小打小闹的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背离了“诚信”二字,或许不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但欺客之举纵使能赚得个盆满钵溢,也终归是自作聪明短视之举。毕竟,与消费者离心离德,终究是砸毁招牌的“自黑”之道。

  因此,10家互联网企业签署的《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可谓开了一个“修身”好头。据悉,从10月10日起,以上各互联网企业还将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各自平台上的商家签署《电子商务诚信商家承诺书》。对于商家而言,应认识到这不仅是在“修身”,更是一次筑牢诚信品牌赢得发展的难得契机,而尤为关键的还是知行合一与始终如一。

Tags:电商诚信就须从“修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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