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实施期限暂定三年。主要内容包括: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对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此外,允许各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在2019年的开年之初,中央政府就送上减税降负的“大礼包”,这对助力小微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利好。
近些年来,如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特别关注、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更是屡屡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主要议题,并针对小微企业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难点,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政策,千方百计为其减负、助其发展。
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利润薄,但却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在诸多优惠政策的帮扶下,我国的小微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解决就业问题、增强经济新动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际贸易冲突持续加深的背景下,许多小微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的问题。更为直接的是,名目繁多的税费项目虽然历经删减,但依然数量庞杂,税率费率居高不下。目前,企业运营中还有各种各样的费用,诸如工商年检要收费,技术监督检测要收费,整治环境卫生要收费,派出所联防也要收费等等。这对本来就承受能力较差、利润水平普遍不高的小微企业来说,不啻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普惠性减税,顾名思义,就是指普遍性减免税收。以往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是针对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型的企业,比如专门对高科技企业、环保型企业等。但这些针对某些行业和某些类型企业的税收减免,往往难以惠及到处于企业集群最底层的众多小微企业。实践证明,普惠性减税政策能够产生更优的效果。也就是说,人人都受益的减税政策,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在此次国务院推出的政策中,针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明显有所增加。特别是这一减税政策是普惠的,也即不管是什么行业,只要是小微企业就能享受。据测算,此次推出的普惠性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普惠政策将持续三年,那么整体减税规模就可达6000亿元左右,这将对广大小微企业起到较好的减负作用。
当然,普惠性减税政策有可能会对各级政府的税收能力形成考验。在减收增支的冲击下,政府的赤字水平有可能提高。但从长远来看,只要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经济主体保持活力,经济增长动能充足,那么实施普惠性减税政策就是一项值得继续坚持的正确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