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建筑工地老板为留住工人,将每月工资截留一部分,说是积存到年底统一发放。临近年底,老板却推托说“年后才能结算”。在一些地区,为了留住工人,有的工地延期支付,把上个月工资押到下个月发;有的克扣工资,每月从工资里收取一定金额的在岗保证金;有的扣押证件,“帮忙”保管工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
用人单位出台类似“春节返岗押金”制度,目的是让工人春节之后返回工作岗位。在人口红利逐渐减退的今天,对用工企业而言,如何留人、敦促工人节后返岗确实是十分头疼的事。为此,用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争夺工人,一些企业给出了很多优厚的条件,还有一些企业把“留人大戏”上演到极端,采取种种非理性方式留人,这种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未必就能如愿。
一方面,是不是返岗,工人自身会有一个权衡。他们出门劳动流汗,首先考虑的是付出和回报问题。待遇好的企业自然会受到青睐。只是“少发一个月工资”,或“扣除返岗押金”,未必就能逼迫工人返回岗位。另一方面,用“春节返岗押金”逼迫工人返岗,即便能留住人,也留不住心,反而会增加工人的抵触情绪。更为关键的是,无论是“春节返岗押金”,还是“春节之后再发工资”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对工人正当权益的侵犯。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春节之前工资发放到位。
企业也应认识到,“留住工人”需要正确的方法,与其强留人,不如以情留人,让工人感受企业的真诚和温暖,企业把职工当家人,职工才会把企业当家园。(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