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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户要交3倍物业费”合不合理?

http://www.newdu.com 2019/3/26 红网 胡建兵 参加讨论

  “因为是合租户,就要被物业收取3倍物业费,这也太不合理了!”租户小杨告诉记者,她于2018年9月搬进高新区枫叶苑小区,和四五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起合租了一间100多平的房子,房内有5个房间,每个人都是单独住,开始物业费还是正常收,每平方米0.6元,但年后物业却开始涨价,直接涨到了每平方米1.8元!”(3月25日 西部网)

  按照道理,物业公司向住房收取物业费,应该按面积收取,这是物业公司与业主早已约定的。再说,当初这些学生租住这套房屋时,也是按正常的每平方面0.6元收取的。物业公司以“难管理”为由收取3倍的物业费,是说不通的。试想,如果物业公司不按约定的以面积收取物业费,那么,有的住户家里人多,有的人少,有的家庭有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有的住户经常约一些朋友到家里来打牌喝酒,是不是也以“难管理”为由,增加物业费的收取?那不全乱套了。

  现在,各地都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为他们创业、就业提供各种方便。大学生刚走出校门,经济条件等有限,如果一个人租一套房子,就他们一个月二、三千元的工资,可能还不够他们租房子、吃饭用的。如果五个人租一套房子,那负担就轻多了。他们只要在租房时,符合租住的规定,那物业公司无权以“难管理”为由,增加他们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把住房出租了,就改变了房屋的性质,变成了商用了,所以物业费要以商业标准收取,那更荒唐。这房子是住宅性质,就算出租了,也还是住宅性质,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房屋的性质。这些大学生也只是用来住,又不开展商业活动,就算这些大学生出去做生意,也与这些房屋性质没有关系,说其改变了房屋的性质,显然是十分不合理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住宅、办公及营业用房以房屋实际用途区分。

  其实,物业费和小区管理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物业收取合租户高于普通住户三倍的物业费明显是不合理的。如果这些大学生在租住房屋后,不遵守小区的秩序,或者对安全等存在隐患,物业公司可以对这些大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责令其限期整改。被收取的租户可以向物价局及房管局的物业部门反映情况。不管是租户,还是普通住户,只要他的用途都是居住的话,就不应当收取三倍的物业费。物业应当按照公示的物业费价格进行物业收费,而针对业主改变房屋格局出租,租户吵闹影响其他业主的情况,物业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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