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苏州年近八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但他们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此外,遗嘱库预约员还介绍,目前此事儿女并不知情。(4月24日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立遗嘱不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份责任。如果因没立遗嘱,或遗嘱不规范,造成家庭纷争,就是遗嘱权利人的一种失责。如此语境下,苏州一名八旬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首先是观念的一种进步,遗嘱库工作人员理应给予尊重和支持,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预防和解决遗产纠纷。然而,老人将房产赠保姆,却引起了网友争议,其背后的亲情迷失,更值得人们深思。
从新闻中可以得知,老人虽有一双儿女,但他们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老人实际上是一位空巢老人。而老人之所以将房产赠保姆,是因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可见,老人将房产赠保姆,折射出了空巢之痛。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已经接近1亿人,另据统计,近四分之一老人有孤独感,1.4%老年人有严重孤独感;而空巢和独居老人中,有严重孤独感的比例高达5.12%;健康状况越差的老人,孤独感越强烈。
2016年12月7日,郑州一位空巢老人,因女儿已移居加拿大,感到很孤独,欲招聘一名“女儿”,陪她游三亚,不仅承担所有费用,而且承诺送给陪游者一部苹果7手机。如此奇葩的“招聘信息”,令人唏嘘。问题是,即使老人找到了“女儿”陪游,但这短暂的陪伴,难以从根本上排解老人精神上的孤寂。特别是,空巢老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何止是孤独感。近年来,空巢老人独死家中的悲剧频频发生。2013年7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一位年逾八旬的空巢老人在家猝死多日,最先发现的是一条得到过老人救济的流浪狗。
老人独死家中悲剧频发,折射出了亲情的冷漠,孝道的迷失,也给“常回家看看”入法出了道难题。换言之,即便是将不孝子女绳之以法,也解决不了空巢老人面临的困境。与其过度依赖“以法治孝”,不如呼醒沉睡的孝心与亲情。这就要求,子女在保障空巢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他们的“精神赡养”。特别是,应自觉履行“常回家看看”的法律义务。比如,将父母从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出来,亲手为他们准备几顿丰盛可口的饭菜;多与父母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陪父母去医院检查身体,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
特别是,老人房产赠保姆,呼唤保姆式养老服务;既解决养老机构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传统家庭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社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尽可能实现政府购买社工上门服务,加大政府性服务的覆盖面,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让更多独居老人得到及时照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