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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被推为长江学者:让行政的归行政 科研的归科研

http://www.newdu.com 2016/6/1 南方日报 路中林 参加讨论

  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高校现职领导不得被推荐为“长江学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1998年教育部与李嘉诚基金会为“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振兴中国高等教育”共同筹资设立的,创立之初包括“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长江学者成就奖”两项内容。2011年,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开始实施新“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将其纳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强调长江学者要发挥“在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这一变化并非无足轻重,它表明长江学者断非虚职,而是必须亲力亲为、全力以赴。

  限制领导担任长江学者的决定并不唐突。2014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规定算是“旧事重提”,这也反映出高校中此类情况并不少见。考虑到报送被推荐人的工作由高校独立完成,在选拔过程中,领导若同样参选,除了个人学术成果外,其职务和威望也极可能影响评审意见,这就意味着,在内部封闭的选拔过程中,若无特别限制,领导当选几率相当大。有人或许要反驳:根据国内高校实际状况,一个人能够成为领导,往往是因为他首先在学术上取得成绩,能者居之,为何要单独限制领导竞选资格呢?确实,有些研究者虽身兼数职却依然精力过人,但这只是个例,我们不能把宝押在过分偶然的希望上,健全的制度必须尽可能消除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让行政的归行政、科研的归科研,划清二者界限,除了能顺利推进长江学者选拔工作,还有利于解决学术腐败问题。近年来,媒体曝光了多起学位论文抄袭事件,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严格的导师制度,“一字不落”的抄袭与导师的不负责任脱不开干系,许多导师在被问及学生抄袭原因时竟对论文内容几近无知。当然,他们能以“太忙”为由推脱责任,可是,缘何太忙呢?环顾高校生态圈便可发现,一些本应心无旁骛致力科研的教授,为申请更多科研项目而对行政岗位汲汲以求,而有的行政人员,也不忘利用手中权力,从中分一杯羹,这就滋生了交易和腐败。自然,随着职务不断增加,导师的工作和应酬也越来越频繁,更加没有闲暇指导学生。行政和科研,是性质全不相同的工作,即使不能组建界限分明的“两套人马”,至少,也要做到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界线。

  《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围绕着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定了“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12项重大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亦隶属其中,这就要求,长江学者不仅要引领学术发展,还需担负起培养、教育后辈的工作,而培养后辈的最好方法就是给予他们信任与机会。由于在职领导在竞选中具有天然优势,限制其成为候选人,就相当于给其他人让出机会。长江学者被誉为“准院士”,对每一个人都是无上的荣誉,但与其给早已分身乏术的领导再添负担,为研究工作的长远发展计,不如将机会给予更多优秀的中青年研究者,既成就提携后进之美,又能引入新思考和新挑战。

  教育部的规定,虽然简单却极富魄力,它作为一种工作思路,不仅能有效化解高校腐败等问题,稍加推广,必能助推其他领域同类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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