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版)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已有表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实际上,早在2010年北京便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家庭医生式服务”,随后其他城市也在这方面积极探索,不仅积累了一定经验,也获得部分家庭认可。
尽管这种医疗服务在很多城市已推广多年,但到目前只覆盖少部分家庭。比如,北京常住人口2100多万,截至去年11月底累计签约359万户、740万人。所以,上述《意见》提出到2020年扩大到全人群是比较理性的,当然,落实这项任务也有挑战。
之所以过去几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广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患者到医院尤其是到大医院就医的传统观念没有改变过来;再比如,由于在看病费用方面缺少合理分担机制,导致家庭医生主要服务于高收入人群;又如,由于全科医生不足或者医生积极性不高,造成这种签约服务的供给不足,影响需求。
《意见》提到,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笔者以为,北京、上海等城市已有一定基础,应该可以做到。但到2020年能否扩大到全人群,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补齐短板。其中,家庭医生如何赢得居民家庭普遍信任是关键。
举两个例子来说明问题。例证之一是,曾任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的邓戌是著名的妇产科专家,2012年退休后,她在家门口的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起了签约家庭医生。医院给每一位家庭医生都配备了手机,然而一年多的时间里,只有3名患者来电咨询。例证之二是,山东烟台成立了1628支家庭医生团队,与65万户家庭签订服务协议,但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数年来,居民生病了还是愿意去几家大医院就医。在签约过程中,有些市民甚至会直接拒签,不信任家庭医生的工作能力。这提示我们,应以供给侧改革去赢得大家信任,继而才能扩大覆盖面。
这里的“供给侧改革”有丰富的内涵,家庭医生既要有较高的综合医疗服务水平——能真正治疗小病,也要有相适应的后盾——完善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以及与大医院的无缝对接;而且,既要方便看病报销,也要有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此外,还要对可能出现的家庭医生误诊等情况有相应的对策。
也就是说,“家庭医生”对很多国人来说还是个新鲜事物,接受这种医疗服务自然要有个过程。希望有关方面在落实《意见》的同时,也要吸取过去几年的教训和国外成熟的经验。虽说国情不同,但家庭医生在国外已有多年发展史,在管理机制、运作模式等方面比较成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