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高考期间,为了保证考生的休息,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办事处和公安特勤对辖区内的摊贩进行了治理。并安排专人录像,予以网络直播。(6月7日《中国青年报》)
许多网友质疑,这样做侵犯商户隐私权,显然有道理。执法部门不能为了追求震慑效果,罔顾现行法律条文、精神,罔顾公民的心理感受。且换个角度说,纵然如律师所建议,真的在录像播出过程中,对被执法者做马赛克处理,也没有意义。因为类似的网络直播为偶然,并不是常态。受技术条件限制,也不可能为常态。便是在这一次偶然性的录像、网络直播中,也不可避免有预演、剪辑的成分。既然不能推广、复制,没有常效约束力,就难以获得社会认可。保证每一具体事件中的执法规范性,才能实现整体规范。每一具体事件中的执法不规范,对于实际受害者,都是望不到边的黑暗。
因此,必须尽现有技术之力,实现执法的全程留证。相关录音、录像资料一般不公开,然而,应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对于执法者,职务行为必定留下证据,便是最好的警醒。而被执法者对执法行为有异议,当他们寻求公正时,相关证据更必不可少。全程留证的现实意义远胜过选择性直播千万倍。
全程留证绝不能仅是一句空话。如但凡有争议性事件发生,监控设备必定失灵的情况,必须以制度方式避免。当舆论要求公布音频、视频资料时,更必须禁止任何部门随意剪辑原始资料。那样做,只是令相关部门、个人彻底失去公信力。
舆论呼吁执法应全程留证,应该已经超过了10年,然而,相关部门却总是热衷于选择性直播一类的花式作秀,或者仅仅将全程留证操作为争取财政拨款、购买硬件设备,却不能保证必定留下证据,无疑是不能令公众满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