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6月28日新华社)
2015年10月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前者,八句话,281字,给党员立起了高标准,告诉党员应该朝着什么境界修炼;后者,用六种纪律划出底线,告诉全体党员什么不能触碰。时隔8个月,党内又一部重要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悄然问世,补齐了责任领域的“短板”,让“失责必问”不再稀缺,也倒逼党员干部每日三省“责任”二字。
近年来,虽然有《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个党内文件在“发挥余热”,但“问责”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表面式问责、结果式问责、突发式问责、算账式问责等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公信度的认可。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问责条例》就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问主体责任、追监督责任、究领导责任,一个都不能少。作风问责,善政之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部党内法规,更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它必将变“飓风问责”为“常态问责”、变“消极问责”为“主动问责”、变“形式问责”为“效果问责”。
“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了“问责”这道“紧箍咒”,“漂亮的政绩指数”、“今天好同志、明天阶下囚”、“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等现象必会无处遁形;有了“问责”这把“安全锁”,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将更强、担当精神将更足,履职步伐将更稳、群众基础将更实;有了“问责”这捧“清新剂”,常问、敢问、实问、善问这些“家常便饭”必会发挥其“稳压”和“增压”作用,让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愿“问责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倒逼党员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让责任永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