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令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7月5日《人民日报》)
中国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之说,言下之意就是说只要是官至大夫以上,即使犯罪也可以免刑。如果按照这一说法,令计划已官至副国级,本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这毕竟是在新中国,他不但难逃刑罚,而且还被判处无期徒刑,开所有副国级腐败官员被判重刑之先河。就这还因为其按照法律规定,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否则,还可能量刑更重。由此可见,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反腐既打苍蝇更打老虎并非是只是口号,而是实实在的行动。这一判决不但震慑和警示了其本人,更是对所有现任官员的一个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所有人概莫能外。这次面对副国级腐败官员的审判还有几大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没有因为令计划曾是副国级要员而法外开恩。从令计划的犯罪情节来看,犯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5383万元、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密制度、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在晋升职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严重破坏了国家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因而必须依法严惩。由此可见,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是量刑得当,非常正确,这一点从其本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也足以证明。
二是人文关怀,凸显人权。虽然说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出于保护国家秘密的需要。但是,据报道,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这在其当庭陈述中,令计划也对法庭法庭和司法人员的人文关怀表示满意和感谢并认罪伏法也不难看出。既突出了法律的刚性,又表现出司法的人文关怀。可谓刚柔相济,让惩戒和教育作用最大化。
因此,笔者认为,这一审判可以成为今后审判腐败官员尤其是高级贪腐官员的范本,从而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警示所有官员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努力做到勤政廉政,争做一名让党放心,令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